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真题附答案解析

2014-09-30 11:50:47 字体放大:  

71.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根据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法性

B.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C.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D.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答案】ABC

【解析】《规则》第510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上述公诉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二)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三)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四)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节规定的程序。”故AC正确。《规则》第52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作为是否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因素予以考虑,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条件的,可以决定不起诉。”可见,如需要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还必须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故B正确。《规则》第52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拟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公诉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对和解的意见,并且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切实履行和解协议、不能即时履行的是否已经提供有效担保,将其作为是否决定不起诉的因素予以考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不需要考虑公安机关是否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故D错误。本题选ABC。

72.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童某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间,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A.根据新的证据确认童某更改过年龄,在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八周岁的

B.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C.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

D.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答案】ABCD

【解析】考察法条《刑诉法》第273条:“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一)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故BCD正确。对于A,因为附条件不起诉本身是针对未成年人而言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不是未成年人,当然不能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故A当选。

73.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

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

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

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

【答案】ABD

【解析】2010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一)因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二)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三)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四)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五)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六)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根据第三项,A不承担责任,根据,第二项,B不承担责任,根据第五项,D不承担责任。本题应选ABD。

74.被告人刘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死亡,法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其亲属坚称刘某清白,要求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刘某无罪

C.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撤销终止审理的裁定,改判无罪

D.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该案

【答案】AB

【解析】《刑诉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高法解释》第241条:“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故本题选AB。

75.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某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最高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爆炸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对全案裁定核准死刑

B.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对爆炸罪死刑判决予以改判

C.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撤销爆炸罪的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D.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ABC

【解析】《高法解释》第351条第1款规定:“对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的数罪并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故本题正确做法是D选项,错误做法为ABC。

76.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下列哪些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要求?

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

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政机关行使

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

【答案】BC

【解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合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据此,合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活动不得违法。

《行政许可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据此,A项符合合法行政要求,不应选。

《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据此,B项违反合法行政要求,应选。

《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据此,C项违反合法行政要求,应选。

《行政许可法》第6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据此,D项符合合法行政要求,不应选。

77.权责一致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

A.行政机关有权力必有责任

B.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C.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D.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应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答案】ACD

【解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合理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据此,B项属于合理行政原则的要去,故不应选。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权责统一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据此,A、C、D项应选。

78.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下列哪些原则或要求?

A.比例原则

B.行政公开

C.程序正当

D.权责一致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诚实守信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县政府拒绝支付奖励金,显然违反诚信原则。

根据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某县政府按实际到位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符合比例原则,故A项应选。

根据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某县政府关于奖励投资的通知符合行政公开原则,故B项应选。程序正当原则要求行政公开、参与和回避。县政府关于奖励投资的通知以及拒绝支付奖励金不违反上述要求,故C项应选。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权责一致原则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县政府关于奖励投资的通知以及拒绝支付奖励金,不违反上述要求,故D项应选。

79.孙某为某行政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双方签订聘任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孙某的聘任须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B.该机关应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孙某进行管理

C.对孙某的工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

D.如孙某与该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案】BCD

【解析】《公务员法》第96条第1款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据此,A项“须按照”说法错误。《公务员法》第99条规定:“机关依据本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据此,B项正确。《公务员法》第98条第3款规定:“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故C项正确。《公务员法》第100条第4款规定:“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据此,D项正确。

80.某工商分局接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经营相关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及财物清单。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

B.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肖某和该工商分局分别保存

C.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由肖某承担

D.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物品

【答案】ABD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通知当事人到场;……”故A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第3款规定:“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故B项正确。《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故C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