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市物业服务规范

2011-06-27 17:53:03 字体放大:  

编者按:福建省城市物业服务规范全文(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城市物业服务规范全文(征求意见稿)

7.2.7消防管理

1)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占用消防通道、影响业主正常通行的行为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整改工作。

2)定期巡查消防设施设备,损坏的设施设备及时报修。

3)建立应急消防预案,并进行必要演练。

7.3房屋、设施设备管理

7.3.1房屋等公共部位管理

1)每年编制1次房屋等共用部位维修养护计划,每周至少巡查1次公共部位,损坏现象的20天内恢复(外修或寄外地购零件等特殊原因除外),维修及时率达70%以上,巡查、维修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每年编制1次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计划,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或合同的约定组织维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相关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并根据委托组织维修;

3)房屋外观完好、整洁,物业共用部位完好率达85%以上。

7.3.2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1)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告知装修人有关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周至少巡查2次装修施工现场,并有记录。

2)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违反有关规定以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行为的,及时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执法部门。

7.3.3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1)共用设施设备设有标志、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建立运行、维修、养护制度,每年编制1次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计划,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2)共用设施设备每周至少巡查1次,做好巡查记录。属于小修的,3个工作日内修复;属于大中修或者更新改造的,根据受益业主的决定,组织维修。

3)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停气通知,及时公告。

4)每周至少2次检查路灯、楼道灯等,完好率不低于85%。

5)设备的完好率不低于90%。

7.3.4电梯升降系统管理

1)电梯各项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2)电梯发生困人或其它突发重大故障时,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处理。

3)电梯发生一般故障时,专业维修人员6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修理。

4)电梯24小时运行。

7.3.5空调系统管理

1)有关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2)新风量、排风量、空气品质定期测定;定期对空调系统主机、水泵、电机、管道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定期清洗、除尘,有故障及时修复,保持正常运行。

7.3.6供配电系统管理

1)有关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2)对供配电、发电机组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技术操作人员每2个工作日巡视检查1次。

3)停电时发电机组15分钟内启动,储备油料须满足机组满载运行2小时。

4)自备电源设备配备启动蓄电池,每2年更换一次;

7.3.7弱电系统管理

1)配有专业技术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可视对讲系统正常,设施卫生清洁。

3)闭路监控系统运行正常,录像时间误差不能超过5分钟,硬盘录像资料保存30天。

4)停车场智能设施正常。

5)每年清洁保养1次弱电井道。

6)消火栓(箱)按钮、消防中心性能正常,消防设施每年检测1次,记录存档。

7)各类报警监测器完好率不低于90%。

7.3.8给排水系统管理

1)水泵运行运作正常,定期检查,保持设备干燥、无明显灰尘。

2)供水设备每周至少检查2次,水泵及时加注润滑油,泵房整洁。

3)生活水箱至少每半年清洗1次,水质检测合格。

4)排污水泵能正常运转。

5)沟井通畅,井盖面板完好。

7.4公共区域保洁服务

7.4.1保洁服务要求

1)合理设置垃圾箱、果皮箱。

2)每天进行保洁巡查,无明显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等现象。

3)保持小区内环境干净整洁。

7.4.2公共环境保洁

1)适时投放消杀药物,鼠、蟑、蚊、蝇定期消杀。

2)垃圾桶及果皮箱及时保洁,垃圾入箱管理。

3)生活垃圾每天收集、清运1次,垃圾收集点周围保持干净。

4)道路、广场、绿地、明沟、公共楼道、电梯厅、电梯轿厢等每天清扫1次;

5)公共楼道、楼梯扶手、电梯厅、电梯轿厢、栏杆、公共窗台等每周湿擦2次;

6)宣传栏、信报箱等每月至少清洁1次;

7)公共灯具每月至少清洁1次;

8)水景漂浮杂物每周至少打捞1次,保持水体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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