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北京高考 > 北京高考资讯

关于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编辑:

2017-08-30

二、考试科目与类别

(一)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

(二)考试类别

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等级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和选修Ⅰ课程要求为依据。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