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安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9 13:36:11 字体放大:  

【摘要】福建惠安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由精品学习网为你带来了,希望精品学习网可以为您带来好运,为您带来好工作的福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4年度惠安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职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新任教师150名,其中,小学教师120名,幼儿园教师20名,职业学校教师1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泉州市惠安县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5.持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幼儿园岗位的应具备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应聘职业学校教师的,教师资格可暂不要求,但应于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将予以解聘)。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允许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招聘考试,幼儿园岗位允许泉州地区职业中专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参加招聘考试。

其中: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招聘的,应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身体健康,无违反计生、综治等规定,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即1973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泉州地区职业中专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参加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的,必须取得相应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上述两类人员的大专学历类别可不局限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类别,聘用后按合同制工人(以工代教)管理。

2.符合招聘岗位各项资格条件的以下两类人员可不必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予以考核聘用:(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2)2014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

3. 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4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泉州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4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4. 2014年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

三、报名

应聘者根据招聘条件只能填报本专业1个具体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