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惠安县2014年教师招聘公告

2014-03-19 13:36:11 字体放大: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只进行笔试,不组织面试,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并加分后,下同)即为考试总成绩。幼儿园、小学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职校专业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

2014年4月13日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统一笔试。笔试地点、考试大纲、笔试内容及笔试成绩等信息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的相关通知。其中,职校教师的笔试借用全省“教育综合知识”科目试卷进行考试,参加全省统一的网络报名和考试,并将该成绩作为唯一的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体检与考核

(一)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线及以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体检前,县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体检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以及毕业生学籍档案寄存证明等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报到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办理证明。

本县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应提供现任教学校出示的身份证明、思想政治表现证明、连续任教证明,县级计生、综治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体检

体检人选经资格复审后统一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进入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因故自行放弃体检,由此造成岗位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三)考核

体检合格后,各岗位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优先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体检不合格或岗位志愿填报人数不足,则从服从调剂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中调剂。调剂按幼儿园、小学和职校三类学校分别进行,调剂在同一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不愿服从调剂者,视为自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