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河北中考 > 河北中考招生

关于做好2016年河北中考考试及中职招生工作的通知

编辑:

2016-05-04

七、自主招生报名

中等职业学校可实行自主招生。录取学员报名办法如下:

(一)报名学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所报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无身份证者,可到当地公安户籍部门开具带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证明上需注明身份证号。报考学制为两年以下(含两年制)专业的高中毕业生还需携带高中毕业证书(含同等学历,下同)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学员要认真填写《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

(二)招生学校要认真审核报名学员的相关证件。学员的姓名等有关信息必须以本人居民身份证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学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高中毕业证复印件要贴在学员报名登记表背面,同时招生学校要指定专人收取学员的高中毕业证书原件,以备录取时审核。

自主招生的学员档案,由招生学校按要求建立。拟按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要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采集、核查报名信息。

招生学校要选派认真负责、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负责报名工作。

八、录取

(一)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二)“3+4”本科、五年制和“3+2”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教育考试院确定。体育与健身类、文化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测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分数由以下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体育以及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优惠分数。其他考试科目不计入总成绩内。

(三)录取工作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分别为提前批录取、第一次集中录取、第二次集中录取。

1.“3+4”本科、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省教育考试院不集中组织,录取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原则在7月上旬进行。经审核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批次学校的录取。招生院校在生源市录取结束后,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审核备案手续。“3+4”招生计划,不得二次分配到县(市)区。

“3+4”本科录取,划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的市,“3+4”本科录取批次安排在省级示范性高中之前提前录取;不划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的市,安排在普通高中录取之前提前录取。在以上两种情况录取开始后,分配给各市的“3+4”生源计划,因生源不平衡需调整,由招生院校及时提出计划调整意见,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组织录取。

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录取,有培养计划的县(市、区)人社局、教育局面向本县初中毕业生制定发布招生公告,县招生考试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由生源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组织,以县为单位填报志愿,按照中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及招生计划数,以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范围,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县一中录取分数线。生源市按照我省五年制高职录取组织原则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由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2.第一次集中录取。录取时间为7月底。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第一次集中录取时,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只为各层各类招生学校投放考生档案,不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3.第二次集中录取。录取时间为9月下旬。第二次集中录取分统一录取和自主招生录取两部分进行,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招生对象为各市考试招生机构和各招生学校组织的有效生源。分别办理五年制和“3+2”高职及录取计划调整备案手续;办理普通中专录取备案手续;办理自主招生录取备案手续。

(四)面向本市招收普通中专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医药卫生类和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录取工作由各市教育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录取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五)各市要加强考生档案管理,认真做好考生档案归整工作。招生学校未办理退档前,不准把同一考生档案提供给其他学校。不准向计划外招生的学校提供考生档案。

(六)参加全省统一中考且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新生录取由各市招生部门审批。列入省招生来源计划的学校,所录取的新生还须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七)招生学校应按规定时间办理自主招生录取手续。招生学校需携带自主招生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名信息核对表、高中毕业证书原件等。各招生学校不得把参加中考考生列入自主招生范围。

(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时,执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对各类优惠照顾考生的加分政策。

九、附则

文中所提“市”为设区市和华北石油管理局及省直管市县;“县”为县、县级市、市区。

2016年河北中考考试及中职招生工作的通知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预祝大家都能被自己理想的院校录取。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