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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独立风险的动因、环境及其治理

2013-04-28

行业中由低价揽客导致的“劣所”驱逐“良所”现象才能得以改观,注册会计师才能更好地保持独立性。为此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建立一套信誉评级机制,使事务所提供的产品有所区别。该项举措实际上将审计业务委托的情况作为一种反映公司价值的相关信息予以传递(郝振平,钱苹,2001)。在资本市场中,对不同信誉事务所的委托就会造成不同的市场预期效果。

2.规范制定者。作为编制和审计财务报告的规范,会计准则以及独立审计准则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改革规范的焦点在于会计和审计的专业判断。审计专业判断包含对会计专业判断的再判断。针对这一领域的改革,财政部和证监会已发布了一些暂行规定来压缩会计专业判断的空间,这对于改善审计专业判断的环境是有利的。而对于审计规范的制定者,对此也应作出积极的反应,新近出台的《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以及成立的审计问题专家技术援助小组无疑是一个积极的探索。

法律制度的改革也势在必行。诉讼压力可以有效治理独立风险,然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诉讼风险并不是很高,主要表现在民事诉讼的压力不大,这暴露了法规建设某些方面的不足。另外,审计人员的赔偿责任也是由法律规范决定的,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赔偿可以直接引用的法律条文有限,对违规行为惩罚的尺度也不够,至少没有产生足够的预期风险迫使审计人员保持独立性。因此,降低诉讼门槛和建立合理的赔偿制度就显得至关重要。当然,合理的赔偿制度必须建立在合理的法律责任分配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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