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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独立风险的动因、环境及其治理

2013-04-28

【摘要】本文将从独立风险的产生——构成独立风险的动因分析,审计专业判断——独立风险影响审计质量的环境,独立风险的治理——缓解独立风险的因素分析三个方面阐述审计独立风险。

摘 要:本文借鉴西方独立风险的理论,就独立风险的产生动因、作用环境及其缓解机制提出一个分析框架,对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探讨,并结合中国资本市场的制度背景,就如何治理中国审计市场的独立风险提出了一些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独立风险;审计质量;风险治理

一、独立风险的产生——构成独立风险的动因分析

注册会计师具有三个属性,即追求经济利益的理性、专业知识以及职业诚信,其中职业诚信直接决定独立性的高低。由于注册会计师本身的职责就是提供诚信产品,并且其专业技能和独立性直接决定了审计服务质量的高低,因此一旦有违独立性提供失实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将受到诉讼风险和声誉损失的双重惩罚。但是,在实际资本运作过程中,注册会计师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属性对其独立性构成破坏,直接导致审计独立风险,这些直接动因可以概括为直接投资、业务委托压力和非审计业务的提供。

首先是直接投资。审计方对委托方的直接投资违反了形式上的独立性,并导致审计方与公司管理当局部分利益的趋同,这将潜在地损害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其次是业务委托压力。审计方在业务来源、业务规模以及业务委托的长期性上经常受制于委托方,这一压力导致许多不规范的现象,比如典型的“低价揽客”‘行为。我国的审计市场本身业务存量不大,尚不完善的市场纵容着为获得业务委托而进行不良竞争,许多审计业务的名义审计费用与实际审计费用的差距较大。此外,为了长期拥有客户以获得稳定的收入,注册会计师难以抵抗管理当局的压力,往往提供偏向于管理当局的审计意见,这些都直接导致了独立风险的提高。最后是收入不菲的非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利用其财务专业知识可以向上市公司提供资产评估、税收筹划以及制度设计等咨询业务,这些非审计业务服务获得的高额收入使得审计方在财务上依赖于委托方,而财务依赖性极易导致“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使注册会计师在与公司管理当局的协商中难以作出公正的判断(James S.Turley.2002),从而出具管理当局偏好的审计报告。

除了上述直接动因外、还有些因素的存在加大了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的难度,间接地引起独立风险,我们称之为间接动因,其中最典型的间接动因便是人际关系。我国传统的挂靠审计体制遗留下了大量的人际关系,许多会计师事务所的领导层与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具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这无疑加大了下属审计人员保持独立性的难度。其次,事务所为上市公司提供的咨询业务以及事务所与上市公司财务部之间的人员流动使得自我审计行为时有发生,当审计自身或同事经手过的业务时,注册会计师显然难以保持应有的执业独立性。最后,行政干预以及地方保护主义也破坏了审计的独立性,许多地方政府为了地区的经济发展,人为培育不合格的上市公司,在其难以维持的情况下仍然阻挠其退市。有了政府力量的支持,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合谋舞弊更无所顾忌,何来独立性可言。

二、审计专业判断——独立风险影响审计质量的环境

审计活动要求大量的专业判断,在判断领域没有有效的规范和权威的技术指导,审计人员也没有约定俗成的合理判断与决策来遵循。财务报告经独立审计向使用者表达其可靠性,这也正是审计报告相对于财务报告所具有的附加信息含量,而专业判断表现了审计人员基于财务报告产生审计报告的主观过程。存在独立风险并不一定意味着审计质量的降低,只有在风险动因的驱动下,审计人员作出错误的专业判断并提供失实的审计报告才会降低审计质量。因此,正是专业判断构成了独立风险影响审计质量的环境。当然,并非任何专业判断都会因独立风险而影响审计质量,受到独立风险干扰而影响审计质量的专业判断领域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如对难以处理的会计事项的判断。由于准则制定者对未来不确定的有限把握性,许多会计事项的处理仍缺乏规范。我国的会计准则借鉴,以基本原则为基础的国际会计准则体系,因而要求大量的会计专业判断,会计人员通过会计估计和选择会计政策来完成特定会计事项的处理,审计人员则必须对这些会计事项的处理进行再判断并发表意见。在再判断的过程中,独立风险一旦对审计人员构成足够影响,由于不存在明确的处理规则,即使委托方的会计处理不合理,审计人员也易对其判断持默认态度,从而导致审计质量的降低。

2.对审计取证的判断。取证是独立审计的重要技术环节,它直接关系审计人员能否提出正确的审计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是否取证以及证据的深度和广度予以决策。此时独立风险作用的机制表现为,审计人员为了避免和公司管理当局发生冲突,往往在取证态度上过于审慎并采取回避政策,这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问题发现的可能性,对审计质量构成了潜在的威胁(Koonce et al.,1995)。

3.对调整事项重要性的判断。审计活动中应包含对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的会计处理的调整要求,这也是高质量审计的必备条件。审计人员一旦与管理当局在某些会计事项的处理上意见不符,则必须判断该事项是否重要到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行为。在判断过程中,审计人员如果由于丧失独立性而人为抬高重要性尺度,甚至放弃调整要求,那么就等于对财务报告的虚假性视而不见,造成审计报告失实。

三、独立风险的治理——缓解独立风险的因素分析

从制度安排的角度看独立风险的治理,资本市场中存在许多独立风险的缓解机制,这些机制包括法律诉讼制度、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和审计规范以及审计业界的执业政策。从文化道德的层面看,审计文化理念和审计职业诚信也能有效地缓解独立风险。因此,治理独立风险不仅涉及到制度安排,还要求道德规范的建设。

1.法律诉讼制度。当注册会计师违反独立性提供失实的审计报告,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当上市公司财务真相凸现,投资者往往损失惨重,这时法律诉讼制度不仅是为了弥补投资者的损失,更能对责任者的预期行为形成威慑。法律诉讼制度缓解独立风险的实质在于,通过预期的诉讼风险监督注册会计师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是否违规,使其在执业过程中保持高独立水准。

2.公司治理结构。在西方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通过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来控制独立风险,由董事会或监事会对独立审计的委托关系进行监督。美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是一种比较有效的监督机制,它的存在大大削弱了审计方对管理当局的财务依赖性,有助于促成规范的业务委托关系(Stephen and Chair,2001)。公司治理结构缓解独立风险的实质在于制约业务委托的压力和人际关系的影响。我国资本市场正在引入的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独立董事负责事务所的选聘工作,这也许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改革举措。

3.会计和审计规范。对于审计人员来说,会计审计规范不仅提供了财务技术标准,使得审计人员在与管理当局的协商中有据可循,有利于促成注册会计师形成合理的专业判断,从而弱化独立风险对审计质量的影响,而且对审计独立性从形式和实质上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因此,会计审计规范是有效治理审计独立风险的市场制度安排。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直接界定了许多财务舞弊的判断标准,进一步缩小了独立风险可能对专业判断产生干扰的空间,优化了审计专业判断的环境。

4.审计业界的执业政策。在审计业界的自我管制模式中,行业协会通过执业政策来治理独立风险,这些政策包括同业互查、同事互查、专家咨询、注册会计师培训等。这些政策在我国并不常见,有的处于试行阶段,但这一独立风险的缓解机制值得我们研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