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工商管理 > 媒体管理论文

对新媒体管控不能过度

编辑:sx_wangha

2013-12-06

精品学习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对新媒体管控不能过度”,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第2期"北大安平沙龙"举办,本期的主题为"互联网环境下的媒体规制:数字保护与新闻报道责任"。以下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刘培峰的发言:

  我今天从三个角度来讲,我个人认为其实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可能是新闻,媒体管制不是新闻,你过度的管制就是新闻了。

  因为时间关系,我写了一个稿子,但是我没有做成PPT。其实我们今天把媒体规制问题在法律上可以转换为基本权利限制问题。

  我们看看传统媒体是怎么做的,其实我们宪法是保护传播自由的,传播自由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问题是符号权力,我们限制它的具体实践。所以一方面在保护,另外一方面在限制,就会产生很大的鸿沟。这个鸿沟的主线就产生了两个问题,一方面大家会看到政治遮蔽了日常生活,大家认为媒体在说谎,当然媒体也在说谎。如果我们看报道,今天看了发生了水灾,桥没有坏,明天就是坏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大众会对媒体产生抗拒,我们发现媒体有两种应对策略,第一种是说谎,第二种是不说谎。但是事情发生的时候都会掩盖事实,比如说南京媒体在南京的重要官员被查的当天,当地报纸上出现的报道是"南京换季"。

  有时候媒体干脆用细节来掩盖内在,大家会看到媒体越来越注重细节,越来越注重生活,而忘了媒体本身的责任。所以师曾志老师昨天说"媒体死了,媒体万岁"。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媒体反抗,当反抗不行的时候,有一部分记者开始自我堕落,把公器变成了私器。大家可以发现假的新闻出来了,还会发现媒体控制言论。大家都参加过活动,比如说群众教育活动,我们在这上面讲的话和下面讲的话其实是不一样的。它产生的后果是什么,长此以往我们有些人连话都不会讲了。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