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性旅游收入

索引

劳务性旅游收入是指为国内外旅游者提供各种劳务性旅游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什么是劳务性旅游收入[1]

劳务性旅游收入是指为国内外旅游者提供各种劳务性旅游服务而获得的收入。

劳务性旅游收入的内容[2]

劳务性旅游收入包括交通、住宿、游览、邮电通信、文化娱乐及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交通服务收入是指为旅游者提供包括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长途交通和市内交通运输服务而获得的收入;住宿收入,是指为旅游者提供饭店、宾馆客房住宿服务而获得的收入;游览收入是指为旅游者提供景区、景点游览及导游服务而获得的收入;邮电通信收入是指为旅游者提供邮寄文件、包裹、长途电话、电报等服务而获得的收入;文化娱乐收入是指为旅游者提供文化娱乐、文艺表演等各种娱乐性服务而获得的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劳务性旅游收入主要以无形旅游产品的交易为主,其成交表现为以劳务性产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暂时转移为主要特征。

参考文献

1. 郑元同主编.第九章 旅游经济发展的一般理论与实证 旅游经济学.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09.

2. 吕宛青主编.第九章 现代旅游收入与分配 旅游经济学.科学出版社,20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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