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7年太和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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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6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太和县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材料、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同意聘用的《太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为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我县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太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附件:太和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558-8662196(县教育局)

0558-8638005(县卫生局)

0558-8622731(县人社局)

2、监督电话:0558-8622761(县人社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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