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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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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3

八、工作要求

(一)10州(市)教育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底数,大力宣传《行动计划》的各项政策规定、报考条件和资助政策等内容,切实做好生源发动组织工作,确保中职招生兜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坚持以县(市、区)核查为主,各州(市)教育局要督促县(市、区)教育局认真做好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的错审、漏审等情况。

(三)10州(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就读东部四省(市)中职学校学生的学前教育工作,组织好生源输出工作,签订相关安全责任书,落实学生在校期间生命财产安全及行为规范方面的责任;每个州(市)必须派出1名带队老师驻校跟读约一学期,参与学校对本州(市)学生学习生活管理,确保学生到东部四省(市)中职学校后圆满完成学业和推荐就业。

(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数据保密的要求,做好考生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各类信息安全。

附件一:《云南省2017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明细表》.zip

附件二:《云南省2017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报名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三:《云南省2017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汇总表》.doc

标签: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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