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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7年对口招生政策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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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7

五、新生入学后的培养和待遇

(一)学生报到和管理

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经注册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编入高校一年级就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具备编班条件的,应单独编班,集中管理。

(二)教学与培养

高校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要求,根据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制订和完善中职与高职、中职与本科分专业衔接培养实施方案,深化教学改革,强化专业实训教学,创新初级技能型人才与中、高级技术技能人才衔接培养模式。同时,将对口招生学生的培养纳入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和就业质量评价内容,跟踪评测。

(三)待遇

新生入学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招收的同一专业学生的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同样的标准。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普通高等教育。

(四)毕业

学生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修完或提前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或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

六、组织和监督

1、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对口招生涉及河南省数万中职生的切身利益,是构建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的有效途径,各级教育部门、招生机构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统一高考的标准、程序和“阳光高考”的有关要求,严格实施。要严肃考风考纪,多措并举,严防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全省对口招生工作安全、规范、顺利。

2、要严格审核,严把资格。各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履责,切实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复核和监管工作,严把考生报名资格关,特别是要严把一年制中职生报名资格关。县级招办要认真审查考生的报名材料,对学生身份证、中职生学籍信息、中职生录取审批表等报名材料逐人、逐项严格审查,严防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核。

3、要专题教育,严肃考纪。考试前,中职学校要开展对口招生专题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河南省对口招生政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帮助青年学生认清违反考试招生纪律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诚信考试、守法守纪的自觉性。

4、要严厉打击,确保安全。各级教育部门、招生机构要会同公安、工信等部门,严厉打击替考、通讯器材作弊等各种形式的考试舞弊行为,确保全省考试安全和考试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对考试招生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本通知传达到同级招办。招生结束后,请相关高校认真总结对口招生工作,书面材料经省教育厅审定后报教育部。

监督电话:0371-69691252;举报邮箱:hndkks@163.com

附件一:2017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doc

附件二:2017年河南省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表.doc

河南省2017年对口招生政策已经发布,想要参加对口招生的考生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文通知。如果考生还想要了解更多有关的信息,就请继续关注精品学习网河南高考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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