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高考 > 河南高考 > 河南高考资讯

河南2017年单招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编辑:

2017-03-06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确保完成任务。今年如期完成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计划,是实现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目标任务的重要措施,各高校务必要高度重视,将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设计,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加强保障,确保本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等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各高校的实施方案(含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的招生工作公开承诺书)、招生总结分别于2017年3月10日前、4月25日前正式报告我厅。我厅将对各高职院校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其招生主渠道目标完成的情况进行通报。

2、要严格程序,确保规范实施。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是教育部规定的高等学校招生制度,各涉招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严格考试招生程序,进一步规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报名、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和录取行为,强化面向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和面向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切实提高测试的专业化水平和考试招生的组织管理水平,确保人才选拔质量,确保考试招生公开公平和平稳顺利。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单独考试招生的轮流巡考和专项检查,约谈相关高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广泛接受考生、社会对高校招生行为的监督和举报,进一步规范单独考试招生行为。

3、要有序组织,认真抓好宣传。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部门和招办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高中、中职等生源学校举办“高职单招咨询会”,为考生了解招生政策和报考信息、高校开展招生宣传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单独考试学生较多的高中要集中开展“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宣传周”“学校开放日”等活动,同时在校园的醒目位置制作公告栏,专题公告“答高职单招考生问”,为考生多渠道提供政策信息服务。

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规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规范开展招生宣传,积极参加各省辖市举办的咨询会活动。在招生章程(广告)发布前,高校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活动。严禁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及其教职人员以任何方式向高校索取与招生、宣传挂钩的费用和物品,严禁高校及其教职人员向生源学校支付或变相支付与招生、宣传挂钩的费用。

4、要严明纪律、严肃责任追究。高校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部门对所属生源学校、生源学校主要领导对其教职工涉招涉考行为负有监管责任。高校的纪检部门对本校招生的全程、全员负有监督责任。涉考单位及其教职人员要认清新形势、明确新要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增强社会责任和法纪观念,自觉依法行政、依法执教、为人师表,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工作禁令和我省高校招生规定,以高校的质量、声誉取信于广大考生。对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有偿”招生、承诺录取、违规组织非豫户籍考生参加我省单独考试招生、违规合作办学招生、以“预科班”等名义违规储备生源,以及替考和考试舞弊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

监督电话:0371—69691252;举报 hndzks@163.com。

请各级教育部门将此通知传达到本级招办和所属高中、中职学校。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