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税考试《税务代理实务》随章笔记:第八章2

2014-05-07 16:04:02 字体放大:  

▲委托方账务处理:

(1)购进材料时:

借:物资采购(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提示】进项税额一定要计算准确,特别要注意凭收购发票外购的农产品和支付的运费,否则,后面计算全错。

(2)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3)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4)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时:

【提示】有同类参照同类,无同类参照组价。考试时一般考查组价计算消费税的情况比较多,组价的计算一定要准确。

①如果支付的消费税不允许抵扣(如白酒、酒精等)或者收回后直接出售,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②如果支付的消费税允许抵扣(如烟丝、化妆品等),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5)收回入库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6)未连续生产,直接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收回后,直接出售,一般不再纳消费税了(因为收回时已将消费税交给了受托方)。但是2012年9月1日起,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提示:反避税措施。

(7)收回后,连续生产时:

收回入库时: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连续生产时:

借:生产成本等

贷:原材料

产品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等

销售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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