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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舟山中考招生计划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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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1

5.统招生录取办法

(1)2017年考生“中考成绩卡”呈现内容为:各学科学业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照顾加分;总分1(文化课成绩总和)、总分2(总分1加体育考试分数)、总分3(总分2加照顾加分);综合素质评价5大类等第(分别以A、P、E呈现)。按考生“总分2”编排各录取区域内成绩名次(其中市属和定海合并排序),并列分的名次以录取区域内该分数及以上学生实际累计人次呈现。

在确定各学校录取分数线时按考生“总分2”划定,如考生的“总分2”未达到而“总分3”达到相应学校录取分数线,则予以不占计划照顾录取,超过计划部分招生计划另行追加。

(2)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划线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录取并公布。其中舟山市田家炳中学75%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划线招生,其余名额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学校在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内收费。当在录取分数线上出现并列分且上线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对录取分数线上并列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中A等数量从多到少录取;如“总分2”并列且综合素质评价A等的数量相等的人数仍超过招生计划数,则按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相同则按考生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高中招生,由学校根据公布的招生办法自主招生。

6.职业学校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不受录取区域限制,允许跨区域实施全市一体化招生。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计划范围内,自主制定招生条件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中考成绩发布后,初中毕业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职业意向填报相关志愿。普通高中划线招生录取结束后,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学生志愿填报情况自主实施招生,并及时将招生数据录入舟山市高中段招生网上确认系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原则上不招收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各初中学校要大力推荐考生填报职业院校。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要加强招生宣传力度,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对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取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残疾学生(简称五类生)和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0元以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咨询服务。志愿填报与录取等具体工作可联系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2046203,2046485;中职类招生可联系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联系电话:2021849。

对于中考你是有一些期待还是恐惧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择校,2017年舟山中考招生计划帮助各位考生了解具体安排,希望能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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