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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舟山中考招生计划录取方案

编辑:sx_zhanglz

2017-10-21

为了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质量,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下达2017年舟山中考招生计划,请各学校认真按照招生计划做好相关工作。

1.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尊重志愿、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2017年,高中招生录取按照先普通高中再职业高中的顺序进行,原则上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职业高中不再重复录取。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定向保底、特长生、统招生三类。除舟山中学已经完成的自主招生外,普通高中不录取未参加中考的学生。从2016年起,具有在我市完整的初中三年学习经历并同时取得初中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不符合此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毕业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只能参加中职类学校录取。

3.定向保底招生

定向保底招生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优质示范高中定向保底招生工作的通知》(另文下发)要求执行。从2017年起,“本市户籍”不再作为定向保底生的资格条件。

4.特长生招生

特长生招生根据《舟山市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办法》(舟教基[2016]14号)要求执行。特长生不计入初中学校的定向保底名额,但计入录取区域的招生名额。

特长生招录工作在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后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前单独组织进行,已经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生录取,相关考生必须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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