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中考 > 江苏中考 > 盐城中考 > 盐城中考招生

盐城市2012年中考招生政策: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

编辑:

2014-02-25

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和市财务管理工作要求,院校录取费(每生40元)须于6月30日前,按招生计划数转入盐城市财政局专用帐户(①市工行儒学街支行 帐号1109660429200002893 ②市中行营业部帐号880108212408095001 ③市农行中汇支行 帐号400101040227821),请在汇款人栏务必注明中专录取费及汇款学校名称。帐户显示录取费汇达后方可发放考生电子档案及办理录取手续。

六、关于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和规定

在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中,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实行加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1、革命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加2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驻盐部队军人子女及盐城籍在外地服役的军人子女报考加1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2、父母受到市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3、归侨、归侨及华侨子女和港、澳、台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侨、台办证明)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5、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民族事务局证明)加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加分申报审批工作按市教育局盐教发[2012]15号文件精神执行。上述加分不得重复,只能按最高一项加分计算。

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特殊专业外,学校不得划分男女生比例。

对残疾考生,凡不妨碍学习和生活能自理的,录取时应一视同仁。

盐城市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照顾政策,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按省招委有关规定,五年制高职计划不得超录,普通中专校在办学条件允许前提下可适当超录,但对普通中专校外办班点的招生规模应予严格控制。五年制高职计划补录,按省有关规定执行。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补录工作于7月下旬开始,补录对象为全市中考落榜生。对未能完成普通中专招生计划的有关学校,可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先行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招生考试中心办理补录手续。

七、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是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对学校和考生进行分类指导,引导和鼓励考生积极报考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确保招生任务的顺利完成。同时要努力提高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政策和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招生过程中监督机制,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事件的发生。

各学校不得以虚假宣传或承诺骗取生源,不得以经济手段强抢生源,不得以招生为名干扰普通中学的正常教学秩序,不得违规招生。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严禁买卖生源。

各级招生部门和普通中学要全面、客观、准确地向考生宣传各类学校招生情况,不得剥夺考生了解和掌握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情况的权利,要尊重考生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凡面向全市发布招生信息(宣传广告、招生简章等)的,必须经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以保证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关推荐:

盐城2012年中考招生方案公布 

江苏省2012年盐城中考招生政策:高中招生计划表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