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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2012年中考招生政策: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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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5

(二)专业考试

1、报考师范类的音乐、美术、学前教育等专业,以及报考五年制高职艺术类专业、江苏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按照统一规定和标准进行专业加试。专业考试总分为100分,专业加试必须在文化考试前完成,有关院校须在6月20日前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册(含考生姓名、建档号、毕业学校、加试成绩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及录取原则报市招生考试中心,作为录取依据。否则,市招生考试中心在投档时,按填报志愿考生的中考成绩按比例投档。

2、报考普通中专校艺术专业和盐城体育运动学校的考生专业加试,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我市专业加试实行院校负责制,凡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应及时与有关院校联系专业加试事宜。各有关院校应做好专业加试的宣传、组织和安排工作,以保证专业加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和记分办法按《盐城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体育成绩总分为40分。

今年我市中考成绩(文体总分)满分为760分。

(四)综合素质考核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由考生毕业学校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分为A、B、C、D四个等级,学生综合素质考核等级作为院校录取时参考。

五、录取

(一)划线原则

今年五制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根据填报志愿考生的中考成绩(文体总分),分别以全市招生计划数的不超过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录取体制、批次

我市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院校招生实行在市招委会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的体制,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含免费男幼师范)实行提前录取;

第二批: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高等师范学校非师范专业,下同);

第三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盐城体育运动学校。

录取工作在七月上、中旬进行。

(三)录取办法

今年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录取,根据考生二个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一次性投档的办法进行。即在考试成绩分别达到各批次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二个平行志愿,按1:1~1.2(根据不同类型学校确定)的比例通过互联网向学校提供考考生电子档案,由学校根据德、智、体情况择优录取。对志愿不足的学校,则按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投档。

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按招生计划数1:1投档,其中,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均在面试或专业加试合格考生中,以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专业加试的,则按填报志愿考生中考成绩按比例划线投档),五年制高职院校艺术类专业则在专业加试合格考生中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未进行专业加试的,则按填报志愿考生中考成绩按比例划线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录取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校应选派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较高、思想作风正派、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参加录取工作。招生院校要及时、准确的将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专用电子信箱、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等信息报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及传真:0515-88399020),以保证远程网上录取顺利进行。

录取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招生录取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要严格履行录取手续,院校要及时通知录取考生办理入学报到等有关事项,严禁不通知考生而将其作为不报到现象发生,否则,引发的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凡未被录取的考生,要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存档备查;录取的新生名册及录取通知书须加盖省或市招生部门的录取专用章。《录取通知书》由各院校自行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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