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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中考招生五大变化

编辑:sx_haoy

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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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变化

所有热点高中

 

将招生计划的70%进行定向分配

 

变化一

 

变化三

 

对不享受定向计划降分录取

 

政策的考生作了更明确的规定

在今年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比例上,新发布的《意见》规定“继续实行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制度。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热点高中招生计划的70%根据所在县、区初中学校的毕业生数,定向分配到有关初中学校,并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这是今年中考政策的第一大变化。

据陈泓锦介绍,2013年文件要求“凡申报创建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的县区按计划的70%进行分配,其余县区逐步过渡到按70%进行分配”。记者了解得知,2013年中考过程中,我市只有洪泽县等少数创建省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区的县区的热点高中按照70%的比例进行了分配,其他县区则是将招生计划的50%进行分配,而今年出台的《意见》首次对定向分配计划的比例作了统一规定,即70%。

据介绍,这一变化是为了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的文件, “省里的文件指示,到2015年这一比例必须达到70%”。自2003年起至现在,我市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考改革的相关精神,将热点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主要生源所在区域的所有初中学校,凡录取人数小于分配计划数的,可降分录取。2003年,淮阴中学等热点高中分配给各初中的定向计划占统招计划的30%,可在分数线下降10分录取。以后几年时间里,分配比例逐年上升,降分录取幅度逐年加大。2012年,淮安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将一批热点高中统一招生计划的50%进行了分配并可在分数线下降20分录取。今年我市首次明确所有热点高中将招生计划的70%进行定向分配。

2013年中招政策曾规定: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以及初三年级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

今年的文件对不享受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的考生作了明确规定“非在籍生、借读生(借入、借出)以及2013年7月1日后转入的学生都不享受该初中学校定向计划降分录取政策”。

“这一规定明确了时间点,对其他考生更加公平,也避免了不必要纠纷的出现。”陈泓锦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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