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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荆州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编辑:sx_houhong

2014-02-26

荆州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等,下同)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1.计划形式。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指令计划”(计划生)和“择校生”(即“三限生”,下同)两种形式。省级、市级重点高中指令计划又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其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指令计划的60%。所谓统配计划,是将省级、市级重点高中指令计划(不低于60%),根据各初中学校参考人数占总考生人数的比例,平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选送。

普通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不得高于本校指令计划(含“飞翔计划”)人数的20%,即学校招生计划总数(不含“中外合作计划”)的16.7%;已低于此比例的学校不得提高。

2.计划编制。省级示范(重点)高中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下达到校;市级示范(重点)高中的招生计划由我局结合教育发展需要及学校实际办学情况分校下达;其他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我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结合当地实际分校下达,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3.生源范围。严格按招生范围招生,市、县(市、区)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分别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并下达生源计划。除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沙市中学)按市教育局文件规定可面向部分县(市、区)招生外,其他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所在县(市、区)招生;跨县(市、区)招生,需经生源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后下达生源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生源范围由招生学校拟定方案,报市或县(市、区)教育局审批。

外地公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省教育厅批准;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市教育局批准。

(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等,下同)招生计划

1. 计划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任务,结合各地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规模下达。

2.生源范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代码、校址、招生

范围、收费标准、电话号码等统一向社会公示(荆州教育信息网“中考招生”专栏:http://www.jz.e21.cn)。

二、填报志愿

今年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必须填报志愿。

(一)志愿设置

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分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在同一个页面内填报,但两类志愿不得交叉兼报。

1.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志愿按照提前录取批次和第一、二、三、四批次设置,其中第一、三、四批次均为平行志愿。提前批次为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和民办高中志愿;第一批次为省级示范(重点)高中指令计划志愿;第二批次为省级示范高中“飞翔计划”志愿;第三批次为省级示范(重点)高中择校生(含国际部)志愿、市级示范(重点)高中指令计划志愿和外地省级示范高中“飞翔计划”志愿;第四批次为市级示范(重点)高中择校生志愿和一般高中志愿(含指令计划志愿和择校生志愿)。考生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可在每个类别的高中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其他批次志愿,按照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可在每个批次每个类别的高中学校中选择1-2所学校填报。

2.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可在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考生入学后再选报专业。

(二)填报时间

考生填报志愿安排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三)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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