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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2013年中考招生政策: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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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4

我市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文体特长生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

本校公费生计划的 6%,招生范围涉及体育、艺术领域,招生对象

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须制定体育、艺

术特长生招生方案,确定招收特长生的报名条件、资格认定方式、

人数比例及测试和录取办法,于 4 月 7 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向

社会公示后实行。测试工作安排在 4 月 13 日—18 日进行。符合

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时到报考学校参加专业测试或面试。测试

时必须严格进行规范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徇私舞

弊。市教育局派人参与测试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招生学校按

1:1.2 的比例确定测试合格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后于 5 月 10 日

前报市中招办备案。文体特长生的录取要单独进行,达到规定的

学业水平(体育特长生升学考试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校最

低录取分数线的 30%;艺术特长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校最低

录取分数线的 50%)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方可录取。

3. 省、市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的招生录取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意见》(国发

办〔2001〕10 号)和《关于调整我省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收费标

准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7〕834 号)等文件精神,重点普

通高中学校择校生严格执行“限招生人数、限学业成绩、限收费标

准”的政策。

省、市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根据考生志愿的批次和顺序

按学业成绩择优录取。已被录取为公费生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择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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