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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2013年中考招生政策: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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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4

我市重点高中学校和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由市中招办根据考

生的志愿、毕业升学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使用省中招

系统负责出档给学校,择优录取,并报省中招办备案。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市重点高中学校用 40%公费生

指标直接分配到本市区域内初中学校。录取“指标到校生”必须

是填报了招生学校志愿,在其初中毕业学校读满 3 年,并参加全

省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此类考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生录

取工作之后,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此分数线不得高于本校统

招生录取分数线的 90%。如某初中学校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

不足,可以将剩余指标调整到其它初中学校(含市重点高中学校

的初中部),也可用于奖励办学进步显著的初中学校。但要保证

没有考生上线的初中学校至少有 1 名考生被录取。严禁将剩余指

标用于转录择校生或其他用途。市教育局将制定具体招生方案,

于 4 月 9 日前报省中招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市重点普通高中学校文体特长生的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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