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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珠海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7-10-18

七、考试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考生必须持《珠海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科目准考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前15分钟,考生必须到指定考点集中,听从监考员指挥。检录后,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得擅离考点,考试完毕,考生应立即离开考点。

(三)考试时,除当场考生、主考、纪检干部、监考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试区域。

(四)每项考试完毕,监考员要立即通报该生该项考试成绩。

八、纪律要求

(一)坚持回避原则,考生家长和亲属不得参与中考体育考试的一切工作。

(二)在中考体育考试、评分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要廉洁自律,不得收取单位或个人的馈赠物品、现金或有价证(卡)券等。如发现有舞弊行为,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记录在案,按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考生禁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九、考试收费

考生按省物价局制定的中考收费标准每人每科10元缴纳中考体育考试费。

十、考试结果处理

考试结束后,四个考区将中考体育成绩原始登记卡装订放入考试袋并贴好封条,交市招生办汇总处理,并于6月上旬公布考试成绩(因伤残免考的考生除外),考生可登陆珠海招生考试网查询。

十一、本考试办法解释权归市教育局。

联系电话:2124800、2124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