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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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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6

(五)相关事项

1.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只录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考试成绩总分上线,且思想品德、历史、生物、地理和综合素质评价3科(项)达到2B1C的考生(思想品德和历史合科划等,生物和地理合科划等)。

2.艺体特长生招生考试分为音乐、美术、体育三大类,由市教育局于5月下旬统一组织。录取办法是文化课成绩不低于志愿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实验中学不低于50%),专业课成绩达到合格,在招生计划内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计划未完成,不再降分录取。

3.享受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到校”政策的考生按志愿录取。

4.市教育局在张掖教育信息网上统一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5.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在录取时间内完成自主招生工作,结果报县区教育局审定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公示。

6.市教育局按《甘肃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统一编排学籍号,学校负责填写录取通知书,并加盖市、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后,发至考生本人。

7.市内职业学校招生由学校进行公示并通知学生本人,按相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七、学籍管理

(一)各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必须经市教育局统一公示,方可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凡超计划、超范围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公示,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新生超过规定时间15天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非本校录取学生。

(四)未经县区教育局审核,凡参加市内外普通高中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予办理学籍手续。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必须从依法治教,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升教育系统治理能力的大局出发,在张掖市中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管理,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二)严肃招生纪律。(1)各县区教育局(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禁超范围、超计划招生;要努力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加快发展职业教育。(2)严禁招生学校擅自印发招生简章和召开招生咨询会。(3)严禁采取到考生学校和家庭动员、虚假宣传、许诺条件等任何不正当方式争抢生源。(4)严禁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若有违反,由学校校长完全承担因此引发的不良后果。(5)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市教育局将对收费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多收、少收均按不廉政行为查处。

(三)接受社会监督。市县区教育局必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招生录取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县区教育局、相关学校校长和工作人员,市教育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问责、公开点名曝光。

关于张掖市教育局2016年中考招生工作的通知就为大家介绍到这儿了,各位考生不妨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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