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福建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3-05-19 18:22:01 来源:作者不详 浏览次数:  [收藏此页]  复制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6月23日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国内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支付考试考务费。考试考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建设类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136号)规定:客观题考试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每人每科75元;主观题考试科目(《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每人每科80元。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算全部完成。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8月28日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宜

  1、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级别为免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2、《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

  3、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对《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其他

  1、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应于6月19日前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后,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经省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审查后,生成准考证供考生网上下载打印。

  2、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

  3、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公寓305室;电话: 0591-87667921、876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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