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物业管理即将拉开帷幕,那各大省份的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呢?为此,精品学习网特别为广大考友编辑了2013湖北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希望广大考友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产局(住建委),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2013]26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