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湖北物业管理师考试报名时间

2013-05-19 18:17:00 来源:作者不详 浏览次数:  [收藏此页]  复制

(五)考试时间:

  2013年9月7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2013年9月8日

  上午9:00—11:30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物业管理实务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决定,第一代身份证于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方可参加考试。

  各地于2013年6月28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管理及信息管理

  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GPTMIS系统进行管理。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信息设置为: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40.
04.考全科
01.物业管理
1.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2.物业经营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4.物业管理实务
02.免二科
01.物业管理
3.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4.物业管理实务

 

  在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如有误,请在报名期间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选择的报名点,填写《信息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更正。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规定,逾期不再受理更正。

  七、考区设置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八、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10]217号文件规定,《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2 个科目收费标准每人每科80元。

  各地人社、房产(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组织,严格按规定做好考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省直考区要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安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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