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小学 > 内蒙古小学资讯

内蒙古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让评正高成为常态

编辑:

2016-09-25

自治区人社厅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是增设正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中增设正高级职称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和突破,也是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一项重大政策调整;二是实行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和聘用。《指导意见》明确,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三是职称(职务)评审设置5个等级。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共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在刘致华看来,职称评定应更加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同时,还应向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这无疑会让教师更加愿意在一线从事教学,也更有动力去农村和边远地区执教,这样自然就能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内蒙古师范大学教授杨伊生认为,教师的职称不应该是一种终结性评价,更应是一种形成性评定,让教师的工作态度、能力和实绩在职称评定前、中、后过程中都能得到良性的循环发展。“职称不应是某一级教师的终点,应是更高一级教师的起点。”

“最重要的教育资源不是楼房、不是课桌,是教师,他们是知识的授予者,人生的引路者,文明的传承者,道德的示范者。多受尊重、待遇有保障、得到政府关爱是理所应当,更是社会进步、教育进步、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在一个教育论坛上,一位老师贴出了这样的帖子。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内蒙古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更多小学校园最新动态我们将会及时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相关推荐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入口(2016年学籍注册)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