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小学 > 内蒙古小学资讯

内蒙古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让评正高成为常态

编辑:sx_zhangby

2016-09-25

从内蒙古教育局了解到,内蒙古出台政策捅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天花板”。内蒙古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具体内容请查看下文:

内蒙古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政策:让评正高成为常态

对于已经年近五旬的张铮来说,早晨五点多起床早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作为一名内蒙古的中学历史教师,他不仅带着两个高三重点班、一个其他年级普通班的历史课,而且还是其中一个重点班的班主任。重任在肩的他,不得不早早地从家赶到学校,与学生们一起上早自习。

望高级职称而兴叹

自从几年前评上中学高级教师的职称后,张铮说自己很少再关注职称改革方面的消息了。这并不是没有进取心,而是对于大多数中学教师来说,中学高级教师这一副高职称已是职业生涯的顶点,能评上正高职称者少之又少。

“名额太少,竞争太激烈,倒不如把精力用在教学上。很多指标并未有严格统一的标准,最后造成的结果是‘硬件不硬,软件不软’。”张铮说。张铮遇到的情形被许多中小学教师形象地称之为“天花板”效应。

一提到职称评定,很多在基层一线从教的中小学教师总是感到“闹心”:一方面,职称最高只能评到副高,职业发展空间被严重压缩;另一方面,高级职称往往被城市学校、重点学校垄断,众多乡村中小学和普通中小学教师只能“望高职而兴叹”。

“对于默默奉献在三尺讲台上的教师而言,职称不仅仅关乎自己的级别和待遇,更重要的是对自己能力和师德的一种肯定。”已经退休的高级教师刘致华直言。

“不评不甘心,参评特累心,落评更灰心。”刘致华说,我国现行的小学中学教师职称制度建立于1986年,存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衔接不好等问题,而最主要的问题是等级设置不够合理。

让评正高成为常态

值得欣慰的是,就在6月初,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将在全区范围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同时为做好此次改革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制定了《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大学教授级别一样的高级职称,这也意味着捅破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天花板”。

此次内蒙古出台的《指导意见》在以往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有了较大突破。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