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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阳花溪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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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7

小学: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满足本招生方案中第一条招生原则的。

初中:2016年应届小学毕业生;满足本招生方案中第一条招生原则的。

符合本招生方案招生原则中第二条原则的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提供相应的资料交到学校,由学校初审,上报教育局教育科,经教育局审核,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2、招生方式

小学:家长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进行登记报名。

初中:学生持户口簿、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到划定片区学校进行登记报名。

学校严格按照本方案中招生服务划片的范围及经区教育局审核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进行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招生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2016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进行招生宣传。将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招生计划、程序、时间等向社会公布。

(2)、登记报名阶段:

小学:2016年7月6——8日学校完成本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的登记、审核。教育局审核时间:2016年7月9——11日。

初中:2016年7月10——12日学校完成本校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登记、审核。教育局审核时间:2016年7月13——16日。

(3)、2016年7月30日前,由各学校通知经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学生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4)、分班阶段:2016年8月下旬完成录取、分班。

(5)、9月完成新生学籍录入。

(6)、民办学校“小升初”面试、录取在6月29日至7月5日完成并向家长公示录取名单。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选拔、但可采取能力测评、面试等方式,选择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适龄儿童少年。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必须实事求是,严禁超出教育局下发的办学批复文件中的招生规模数进行招生,学生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为准。享受生均公用经费和学杂费补助的民办学校,不准收取学杂费、书本费,收费标准不超过省、市、区文件规定。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认真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切实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招生条件:在教育局确定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办理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⑴、在花溪区社保中心连续三年(2013-2016年)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缴费凭证;(2)、父母双方在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须1年以上)。(3)、监护人用工合同或个体经营执照的相关证明。(4)、出具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件。(5)、户口薄和身份证。(升入初中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具义务教育证书)招生方式:教育局确定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学校可以按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登记。入学登记资料及名册报教育局审核后再下发入学通知。

学校登记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7月17日。教育局审核资料时间:7月21日至24日。学校8月14日前下发入学通知。

招生要求:各校在招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子女时,不能违规收费,不能擅自提前招生,不能进行选拔性考试,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透明、公开、公正的原则。同时,招收名单须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若学校无法接收,学校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认真作好解释。

(五)小区教育配套的招生入学

1、建有教育配套的住宅小区、园区及大中专院校中的业主、工人和教职工的适龄子弟,原则上在其配套学校、幼儿园就读。

2、根据《花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在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实施意见》的精神,对未按规划和标准建成教育配套设施的小区,其小区业主的适龄子弟的入学问题,由小区开发单位向区人民政府书面提交完成教育配套设施的承诺和具体保障措施后(或按完成教育配套设施经费的份额向区人民政府交纳教育配套费后),根据区政府的安排,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该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六)多校划片

为了整合城区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2016年秋季开始,探索多校划片,多校划片的学校如下:

1、花溪民族中学:为推动和促进花溪区少数民族教育,由区民宗局支持,区民中在完成片区招生工作的前提下,面向全区招收一个民族班,学生50人。

2、溪南高中:为支持溪南高中的发展,在溪南高中的校园内办优质的初中班级,解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愿望,实行多校划片招生。2016年秋季招生两个班级,学生80人。

3、在花溪一中、花溪二中两所学校在完成片区内学生就读后,探索多校划片,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每个学校控制在50人以内。

五、相关要求

(一)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

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凡不按相关招生政策及原则等违规招生的行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责任追究,学校年度内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监督电话:83851741、83155085

监督邮箱:书面反映材料的电子文档传入QQ:2471701408(二)规范招生行为,加强学籍管理。

严格控制公办学校跨片区招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的统一规定,及时为2016年新生注册学籍,同时采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为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学校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的班级规模,小学班额为45人及以下、初中班额为50人及以下。如果学校自行招生非服务范围的学生入学、选拔生源考试等违规行为,造成学生学籍上不了学籍系统,学校自行向家长交代,学校负责人要承担一切后果。对违反招生规定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学校,区教育局将依照相关纪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其他年级已经达到“大班额”的班级严禁学生转入。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法制观念。

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招生服务工作,要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花溪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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