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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阳花溪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x_liax

2016-04-17

按照学区化划分,结合花溪今年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花溪区2016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这篇2016贵阳花溪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贵阳花溪区小学招生方案,内容如下。

2016贵阳花溪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6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5号)、《贵阳市教育局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筑教发(2016)32号文件的精神和《花溪区中小学学区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切实抓好我区学前和中小学秋季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搞好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和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扎实推进教育“9+3”计划实施,按照学区化划分,结合花溪今年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花溪区2016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相关政策为依据,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依法保障花溪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为我区实行阳光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完成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实现普及十五年教育目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基础,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划片、就近、免试、分配”原则。

坚持依法招生,以户籍为依据,对服务范围内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实施“常态随机分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严格按照花溪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片区和学区化划分就近入学,探索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招生。同一学区内之间的学校招生原则上按照原来区域不变,学区内的公办成员学校根据学校资源的情况,可适当在本学区内跨校调整招生,调整招生学额的要向教育局报批,严禁跨学区招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入学,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严禁公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划重点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实(试)验班、特长班、快慢班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一律不准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学生入学采取电脑随机分班。

(二)属地管理、服务和支持区域经济建设原则。

花溪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的招生工作。对符合花溪区区内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政策的投资者子女;根据筑教发(2014)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持有相关证明的军人子女;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到区外就读的学生,要求回到区内就读的;以户籍为依据,对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先进行安排,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属我区户籍,但“人户分离”的适龄少年入学;达到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留守儿童子女、智障儿童少年等有特殊情况的群体学生,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对就近有学额允许的学校就读.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实施2016年全区学校招生工作,成立以区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区教育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教育科,负责招生工作。同时各招生学校须相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公布服务电话,接受咨询监督等。

四、 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1、招生条件:年满3周岁幼儿(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花溪一幼、二幼、三幼及四幼招生对象为花溪片区的五个社区户籍的常住人口(已配套有幼儿园的小区除外:兰馨桂馥小区 、御苑小区、金世旗小区、红阳厂小区、南乔紫苑小区、贵大户籍的幼儿在其配套的幼儿园入园。)各乡镇中心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各乡镇适龄幼儿。花溪区第一实验幼儿园、花溪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对象为花溪区经开片区户籍的常住人口子女(小区已配套的幼儿园除外:大兴星城小区、中兴世家小区、珠江湾畔小区、小城故事小区、十里江南小区、兴隆城市花园小区、漓江花园小区、上河城小区、香江花园、万科小区的幼儿在本小区配套的幼儿园入园)。王武幼儿园(花溪幼儿园分园)招生的对象为143厂、王武村的常住人口子女。小孟工业园区第一幼儿园(花溪幼儿园分园)招生对象为小孟工业园区、陈亮村、翁岩村、丰报云村户籍的常住人口子女。

2、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方式:家长携带户口薄(户口薄首页和该幼儿身份页)、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到幼儿园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登记。登记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直接录取;登记人数多于计划招生数,将采取抽签方式录取。

3、招生日期:花溪一幼、二幼、三幼、四幼及花溪区第一实验幼儿园、花溪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小孟园区第一幼儿园统一在2016年 7 月 3 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在本园进行报名登记,逾期者不予登记。2016年7月 6日到所登记的幼儿园看报名情况公示。对登记人数多于计划招生数的幼儿园,于2016年 7 月 11 日上午9:00各幼儿园统一抽签。每位幼儿只能在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凡登记两所以上(含两所)幼儿园的取消登记资格。乡镇、民办幼儿园于7 月25日前完成招生。

(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

1、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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