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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南宁良庆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sx_zhangby

2016-04-27

从良庆教育局了解到,2016南宁良庆区小学招生方案已经公布 。精品学习网小学频道为大家准备了2016南宁良庆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介绍,请大家认真阅读。

2016南宁良庆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保我市适龄儿童依法入学,根据《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教基一〔2012〕1号,以下简称《八条措施》)、《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南府办〔2011〕13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5〕9号)的有关规定, 现就2016年我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南宁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中的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且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人员子女。

(三)父母在南宁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但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规定和办法

(一)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1.适龄儿童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入学。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事业单位办有子弟学校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所在的事业单位子弟学校招收入学。如果家庭住址与单位办的学校距离超过三站公共汽车以上(不含三站)路程,且要求到居住地服务学校就近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持单位出具的意见、家庭住址的有效证件,报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审核,核准后分配到家庭住址所属地段的小学就读。

3.除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可以选择到特教学校、辅读班就读外,其他残疾儿童应随班就读。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进人才实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5〕27号)规定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人员子女,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家庭住址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

(三)充分发挥全日制公办小学的接收主渠道作用,全日制公办小学要积极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需要城区、开发区教育局安排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家长到暂住地的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城区、开发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学校生源情况,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由城区、开发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后与学校内南宁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有正式学籍,同样参与各种活动和评优评先,完成学业后,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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