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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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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9

(四)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区招生办统一指导下进行,各民办学校应严格遵守《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审定的招生计划,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和纪律。其自主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经区招生办审查,并及时在学校及庐阳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等须经物价部门核准,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民办学校的报名时间为6月6日-7日,6月16日前完成录取工作。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招生办及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经区招生办审批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及通知书,应在公办学校招生前(6月19日前)通知小学毕业生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五)特长生招生

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合肥42中、45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42中招收田径、游泳类体育特长生及器乐类艺术特长生,45中招收乒乓球、篮球、足球、排球、棋类体育特长生及声乐、器乐、绘画类艺术特长生(具体见附件6)。

艺术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需提供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

⑴ 取得专业音乐考级机构颁发的器乐八级(含八级)以上证书。

⑵小学阶段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中个人项目、集体项目获一等奖及以上。

体育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在小学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省(或市)体育局主办的棋类(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乒乓球、游泳、田径比赛甲级、乙级队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篮球、足球、排球集体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需提供获奖证书)。

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办法由区招生委员会制定,各招生学校遵照执行。未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经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招收特长生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该校当年招生总数的5%。拟招收的特长生名单,要在录取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名义招收择校生,各招收特长生的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

义务教育阶段家长们的遇到的问题:

1、如何理解义务教育阶段中的“两个一致”原则?

答:2016年庐阳区中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入学。

2、户籍在庐阳区,但实际居住地在外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由房产所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有住房,但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子女如何入学?

答: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照顾在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现有住房的,其子女则应在自己父母房产证地址及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4、2016年初中招生的分配政策是什么?

答:仍然坚持“划片、就近、免试”的招生原则。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并实际居住在学区内的小学毕业生,均可升入学区内的中学。

5、关于民办学校招生有何规定?

答:凡自愿到民办初中就读的本区小学毕业生于6月6日-7日,直接到民办中学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招生办的监督下,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新生。经区招生办审批后录取的学生名单及通知书,应在公办学校招生前(6月16日前)通知小学毕业生和毕业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仍参加统一招生分配。

6、对小学毕业生中的特长生有哪些举措?

答:经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合肥42中、45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42中招收田径、游泳类体育特长生及器乐类艺术特长生,45中招收乒乓球、篮球、足球、排球、棋类体育特长生及声乐、器乐、绘画类艺术特长生。

艺术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需提供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

取得专业音乐考级机构颁发的器乐八级(含八级)以上证书。

小学阶段在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艺术比赛、展演活动中个人项目、集体项目获一等奖及以上。

体育类特长生报名条件:在小学阶段获由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门、省(或市)体育局主办的棋类(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乒乓球、游泳、田径比赛甲级、乙级队男女组单项个人项目,篮球、足球、排球集体项目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需提供获奖证书)。

7、符合庐阳区招生“两个一致”原则,在外区、外地读书,愿意回庐阳区升入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需带哪些证件?

答:在外区、外地就读且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庐阳区升学的,须持小学毕业证书(或学校就读证明)、学籍表(需学校盖章)、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1张一寸免冠彩照,到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这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2016年合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更多小学校园最新动态我们将会及时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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