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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合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问答

编辑:sx_zhangby

2016-05-09

现在是升学忙碌季节,2016年合肥义务教育招生季已经来临 。精品学习网小学频道为大家准备了2016年合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的介绍,请大家认真阅读。

2016年合肥义务教育招生政策问答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以区为主的管理原则,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庐阳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均能按时入学;确保智力、听力语言、视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按政策接受义务教育;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按相关规定接受义务教育。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原则

1. “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2. “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二)公办小学招生

1. 区属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6周岁以上(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当天)的适龄儿童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携带子女于7月1日-2日到学区内的小学报名。补报名时间为7月10日。

2. 红星路小学为庐阳区开设智障儿童辅读班的实验学校,招收适龄智障儿童就学。

3. 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应于7月20日-25日发至家长手中。

(三)公办初中招生

1. 报名条件。凡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辖区小学毕业生,经区招生办审核认可后,可以在庐阳区报名升学。

2. 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在区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小学携带已核过的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于6月17日-24日到区招生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6月30日。在外区、外地就读且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庐阳区升学的,须持小学毕业证书(或学校就读证明)、学籍表(需学校盖章)、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1张一寸免冠彩照,于6月25日-26日到区招生办(地点:合瓦路170号合肥市第三十六中学内)办理报名手续。

3. 分配办法。通过报名的学生分配到学区内的中学。

4. 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新生录取通知书应于8月1日-5日发至学生家长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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