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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传统儒家视阈中的道德意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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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8

荀子以“志意”来表述道德意志,荀子云:“志意修则骄富贵,道义重则轻王公,内省而外物轻矣。”宋儒朱熹对“意”做了详细解释,朱子曾说:“意者,心之所发也。”“心者,身之所主也。”(《四书章句集注》)这里的心不是物质器官(不能离开物质器官),而指人的精神或意识存在状态及其功能,“心”之未发状态可称之意向,“心之发”就是意向或“潜意识”的发用,即具有方向性和目的性的意志。故朱子又解释“诚者,实也。意者,心之所发也。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善而无自欺也。”“诚意”就是诚实其意志.按照善的意志本来面目发生、发展,不虚伪欺诈,这才是真正的道德意志,道德修养做到了“诚意”,才能达到止于至善的境界。(《大学章句》,《四书章句集注》)朱熹又区分了“意”与“志”的不同,认为“志是心之所之,一直去底。意又是志之经营往来底,是那志底角。凡营为、谋度、往来,皆意也。问意志。日:‘横渠云:以意、志两字言,则志公而意私人,志刚而意柔,志阳而意阴。’志是公然主张要做底事,意是私地潜行间发处。”(《朱子语类》卷五)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志”表示意志的方向性和定向性,当于现代语中的意愿、意向、动机等,“意”是“志气”的脚,具有谋划、实现的意思,包含有如何实现或达到其方向的策略,单独的“意”就具有现代道德意志的全部意义。

王阳明认同朱熹将“意”视为道德意志,只是他将“良知”作为道德意志的本体,良知与意志的关系就是本体与发用的关系,而且他的“知行合一”观中“知”就包含着意志行为,甚至认为意志就是行为,同时他认为这种意志有善有恶,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孟子以来的善良意志。刘宗周将“志”排除在意志之外,尤其重视“意”即意志的作用,认为“意”是心的主宰,具有“主向”、“定向”功能,而且它本身就是“定盘车”和“指南针”,从而决定了知行,决定了善恶。故后人将刘宗周哲学称为传统思想中的典型的意志论哲学。

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在儒家伦理思想中,道德意志是,“心”的功能。“意者,心之所发也,有思量运用之义。”(《北溪字义·意》)“志者,心之所之。之犹向也,谓心之正面全向那里去。如志于道,是全心向于道,志于学,是全心向于学。一直去求讨要,必得这个物事,便是志。”(《北溪字义·志》)意志合用,就是指“心”发起一念,又趋向这个念,“决然必须欲得之”即定要实现心中的想法。因此,道德意志主要是一种持之以恒、坚韧不拔的精神,但它并不是盲目的指向,是有所指向的,而这一指向又是“心”(这里可以理解为实践精神)自己作出来的,是指向“道”的,即人们的求道、行道精神。

传统儒家道德意志学说具有如下三大特征:首先,传统儒家伦理思想中的道德意志概念,不是放在因果关系中去理解,而是从决心和志向的角度去诊释,强调道德意志的实践意义,即在道德选择和行为实践中人们克服困难的精神和坚持的能力,重视道德意志对于个体道德的生成和道德理想人格的完善的意义。所以,在儒家思想中,很难见到西方意志概念的踪影,即很难见到任何对逻辑意义或是物理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所作的理论分析,也不见宗教意义上的上帝意志和形而上学式的自由意志,更没有导向主体性极致的权力意志。其次,从总体来说,儒家伦理思想对道德意志的理解大都带有较强的理性主义色彩,强调道德意志对于德性养成、人格塑造的意义。而这种理性主义特征在宋明理学中达到极端。理学家们大都极为强调理性的作用而否定人的感性行为,忽视意志的“自愿性”、“自主性”、“选择性”及意志自由的“判定性”,主张“制欲”、“无欲”、“忘情”,甚至要“灭欲”。“存天理,灭人欲”,贬抑人的情感、欲望,主张用理性统率意志、情感、欲望,从而走向反功利主义和禁欲主义。但在理性的一支陆王心学中,对道德意志的超越性、个体性却推崇备至,具有唯意志论的明显倾向。第三,儒家眼中的道德意志是一种情感道德意志,是在情感作用下即以情感为基础而形成的道德意志。孔子的“志”是由“仁爱之心”发出的,孟子的“志”是由“四端”导引而决定的,朱熹所言的道德意志是体用性情及其所发,王阳明所说的道德意志是“良知”及其所发,刘宗周所云的道德意志则是“心之所存”即“情意”或“意情”,他们都没有离开情感而言意志。

二、道德意志的地位与作用

儒家伦理思想很看重道德意志的地位,大都认为道德意志是人具有的独特的品质,是个体成德的关键,是德性确立的前提,甚至是生命的本体存在。

孔子肯定人有独立的意志:“匹夫不可夺志”的“志“即独立的意志和理想,匹夫即一般平民,平民虽没有贵族的地位和财富,但也有自己的不受外人外物强制的意志。孔子重视道德意志在道德修养和人格品德中的作用,曾说:“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盖有之矣,我未之见也。”《论语·里仁》“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仁在其中矣。”(《论语·子张》)都是说任何人凭借自身的积极努力,不管其社会地位如何,就可以达到很高的道德境界,只要持之以恒,就能实现“仁”的目标。孟子比孔子更明确强调意志的自觉能动性和积极作用,他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孟子·告子下》),把人的道德意志能动性提到一个很高的地位,对普通民众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又称“待文王而后兴者,凡民也。若夫豪杰之士,虽无文王犹兴。”(《孟子·尽心上》)孟子认为“志帅气”,充分肯定了“志”在人类生活中的主导作用。荀子也充分肯定了人的道德意志地位和作用。他说:“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出令而无所受令,自禁也,自使也;自夺也,自取也;  自行也,自止也。故口可劫使墨云,形可劫而使屈伸,心不可劫而使易意。是之则受,非之则辞。故曰心容其择也,无禁必自见。”(《荀子·解蔽》)这里的神明之主即自主的意志。所谓“自禁”、“自使”、“自夺”、“自取”、“自行”、“自止”,就是讲意志的多种功能,“心容其择也”,也是说意志具有选择和调控的作用。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浅谈传统儒家视阈中的道德意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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