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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平等的诸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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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4

道德理论包括两个(重叠且相互关联的)部分:德性学说决定一个人必须如何行动,以及如何过道德上有德的生活,福利(wll-being or welfare)学说决定为了他人的福利应该如何对待他们,以及谁有责任来这样对待他们。德性学说关注行为者的善,福利学说则关注一个人的善作为他人行动的对象。我与其他讨论平等的作者一样接受,平等的原则是福利原则。福利原则本身有两类:总和原则(管辖利益与资源的生产与保存)和分配原则(决定了它们在相关者之间的恰当分配)。我将假定分配学说统辖总和原则。根据利益与资源的生产与保存而言的目的,是对于实现理想分配而言必要的那些目的。理想分配的原则(即利益的最好或最优的分配)是分配学说的根基。其余的原则是安排责任和设计策略来实现理想分配的原则。我再次采纳共同的假设:理论的均等主义成分是在它的分配原则之内。

一个人有资格得到G,(1)其它情况相同,如果他有G比没有G更好,(2)如果对于这点的理由至少部分地是拥有它对他是有益的,和(3)如果有一个人被要求为他提供G(这样对某些人来说,为他提供G至少不只是份外之事)。第二个条件表明资格原则是分配原则。或者它们是理想分配的原则,即基于这个根据,它们的满足将使得其主体(subjects)总体上更好,并且这是能够得到辩护的目的本身;或者它们是工具意义上得到辩护的分配原则,即基于这样的根据,给予其主体以其规定的利益使得他们更好(无论这个原则的满足是否使得其主体总体上更好),这是作为促进某个更进一步的目标的手段而得到辩护。作为理想分配原则的一个部分的资格原则是应得原则。考虑这个原则:按照智力分配。许多人基于工具性根据敦促接受它:给予某个人更多利益至少在某个方面会促进他的福利。即使更聪明的人并不比不聪明者得的更多,他们还是可能在总体上过得更好(更为和睦、谦逊并且乐于交际(socially happy)等)。但无论如何他们并不应得更好——因为他们是更聪明而过得更好,这本身并不是善。然而它可以作为促进某个其它目标的手段而得到辩护。其他人可能将此看作应得原则。为了简化讨论,我将假定平等原则是资格原则,尽管一个人认为均等主义原则包括其它类型的分配原则,我的结论也不会受到影响。

编辑老师为大家整理了平等的诸原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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