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哲学 > 思想哲学论文

浅谈幸福问题的伦理思考

编辑:

2014-04-14

人都是生活在具体的时空、生活环境和社会关系之中的。一般而言,当一个人连起码的生存条件都不具备时,它除了具有强烈的生理(生存)需要外,很难产生其他的需要,更谈不上自我实现。然而,如果一个人从小受良好的道德教育,或者为良好氛围所熏陶,即使他的生活条件甚为艰苦,只能勉强维持生计,仍然有可能在人性的某一方面得以加强和发展,如修身养性或坚持操守和人格。他可以不为外在的有限条件所左右,甚至将艰苦条件视为锤炼自身品格的内在动力,以坚持发展自己的人性和人格。先秦时期儒家的孔子,对弟子颜回能安贫乐道极为赞赏:“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孟子认为,能担当大任者,“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孟子•告子下》)。这种自我修养、自我完善的精神与品质是人生的很高境界,令人敬佩。对孔子、孟子、颜回本人而言,实在也是一种幸福。

然而若以全面而完整地发展人性而言,这毕竟是有缺陷的。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在物质极度匮乏的状态下,颜回之类的人物只能发展其人性的某一方面,如品德修养的一面,而无法使各种潜在能力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孟子所谓的艰难困苦磨练可以增益人的意志、毅力的培育,但假设他一生皆在艰难竭蹶之中,恐怕也只能心有余而力不足,徒叹奈何了。因此,自我实现也好,以不假外求、自足的幸福为指归也好,毕竟是离不开外在的条件,尤其是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没有人能逃脱这一点,除非是神。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没有必要的物质条件就没有幸福可言。

亚里士多德说,完善的幸福是人的沉思活动,因为在沉思活动中可以获得自足、愉悦、闲暇、无劳顿、享福祉。但是他清醒地意识到,这只是一种神性的生活,不可能为多数人所享有。即便如此,沉思生活也离不开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人的幸福还需要外在的东西。因为,我们的本性对于沉思是不够自足的。我们还需要有健康的身体、得到食物和其他的照料。但尽管幸福也需要外在的东西,我们不应当认为幸福需要很多或大量的东西。”[1](310)因为各种东西(主要是物质)都是外在的,它们再多也不足以达到人本身的持续、深刻、安宁的心灵愉悦,不足以激起人的内在创造力去丰富完善自己的人性。相反,如果没有内在心灵的把持,过分的物质财富很容易成为人的累赘,甚至消磨人的意志,使人沉湎于物质的感官的享乐。这就与实现以内在的自足的生命价值、意义背道而驰了。

幸福若以个人的主观感受为依据,就会产生无数各不相同的幸福观,甚至产生截然相反的幸福观。如果纯粹以个人的主观幸福感受作为日常生活的谈资是无伤大雅的,而一旦要把幸福作为道德普遍原则,认定是所有人追求的共同目标,那么问题就会产生。

如何确定幸福这个目标?没有一定的实际内涵,就不可能确定幸福这个目标,也就无从引导人们去追求这个目标。这就意味着幸福必须有其客观的依据或尺度,而非单纯的各不相同的主观感受。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