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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合法性

编辑:sx_houhong

2014-04-03

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合法性它是一个以知识分子作为自己的社会基础的马克思主义流派;更根本的是由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决定的。

在二十一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多种理解的对立出现了凸显的理论现象。这个问题的凸显是在一定的历史背景下出现的。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重大挫折和中国社会主义面向市场经济的改革的历史背景下,一方面是自由主义作为国际性理论思潮在中国的兴起,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成为部分中国的理论精英思想理论的显性与隐性的意识形态。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论争到最近“郎顾之争”中显现的新自由主义对中国改革进程的某种重大影响,都表明中国的思想理论界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分化和重组。在这样的思想背景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界在这些论争中的失语和缺位,是一个引人注目的思想理论现象。而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喧嚣与骚动” 在这种思想理论背景下就成为极不正常的理论现象。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主流学术话语从其基本理论资源看,在大量地引进和介绍西方的哲学、尤其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同时,注重于与西方理论的接轨和研究;个性化研究、价值中立原则和以青年马克思为基本理论资源成为这种研究的基本的导向。在这里一方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多元化――这是一个民主的理论学术环境的必备条件,另一方面某种统一的、主导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践所需要的,但是某种统一的、主导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的合法性在多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话语中面临着持续的、强有力的挑战。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就成为确立这种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基本前提。

一,对立的互文本阅读

我们注意到在认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问题上,中国学者对此持极为对立的两种立场。这里对立的互文本阅读,可能能够使我们理清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两种基本立场的理论线索。陆剑杰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提出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的现实状况的两个概念。他认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指的“作为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当1917年前后马克思主义哲学传入中国的时候,它只是一种外来的哲学思想,只能称之为‘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到了后来,在被逐步运用于解决中国的问题的时候,它才向建立‘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方向发展。”而“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为了给‘政治淡出,学术凸显’的研究工作以一定的地位”“凡是中国学者,在中国的土地上,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文本的、学理的、历史的学术研究,都可以承认其为‘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提出这个概念的另一个意义是:防止和抵制把‘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边缘化的企图和倾向。” 从陆文对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性叙述中可以看出,显然,陆文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指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即通常理解的“教科书体系” ,而且它“是以马克思、恩格斯‘原创’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为基础的”。 在同一期上的胡为雄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现状与前景》则持相反的立场,认为这一原理体系与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相去太远,几乎是两个话语体系”,不应再“精心修补了,而是转向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著。”从而提出了要“走向‘后原理’时代”。 显然胡文的观点在陆文中只能是“在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而称不上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而陆文的观点在胡文看来正是应当从根本上颠覆的教科书体系,因为它基本上不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思想。作为陆文观点的对照,黄楠森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只能被发展而不会被消解》 则批驳了“否定或取消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几个理由,论证了“辩证唯物主义与马克思”之间的内在关联,力图证明辩证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作为胡文观点的对照和深化,作为“转向研究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著”的实际创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路向,张一兵、胡大平、张亮的《中国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逻辑转换》 则指出了“走向后原理”时代的实质内容:“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领域中的地位与传统教科书的地位高度相关,前者是突破教科书的最重要资源之一,并随着教科书地位的衰落而繁荣。” 其原因,张一兵在另一文章中认为是“传统教科书”“它显然将带来理论上的无根性。” 即无马克思理论之根。这种区别马克思的理论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界的一部分学者在学术研究中的引人注目的思想理论现象,可以视为一种论述的策略,其中的内涵是意味着以往我们称之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可能并不是来源于-不是个别的方面而是从总体上-马克思的思想。而且,“我们必须意识到这种相关性的深层意味,它们所共同围绕的是中国学者哲学思维方式变化这个中心问题。”这就是“西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相关‘实践’‘异化’等专题的讨论之间的关系变得明了了,因为随着这些中心范畴的广泛使用,它的人本主义整体思维方式也开始成为潜在支配许多中国学者解读马克思哲学的无意识前提,这就造成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存在主义风格’――以主体性为内核的人学旗帜高扬。”并指认了西方马克思主义具有的“知识分子之理论革命的特征”6。张一兵的“无根”与“回到”和胡文的颠覆与“走向后原理时代”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也可以明晰这种“后原理时代”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事实上这十多年来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的讨论,即辩证唯物主义体系是否是来源于马克思哲学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虽然都把回到马克思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合法性的前提,但从解释学的角度看都是在多元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传统的基础上的选择:哪一种马克思主义理论传统是“真正”符合马克思的本真精神的。

作这种互文本阅读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看到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合法性讨论,已经从一个所谓的学术讨论进入了思想价值上的对立。无论“自我放逐”或者“喧嚣与骚动”也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无可置疑地进入到它的“危机阶段”。危机正是理论创新甚至如何创造一个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正常发展的理论环境的机遇。我认为,这就进入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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