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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

编辑:sx_zhangjh

2014-10-08

关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

精品学习网小编和大家分享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查询。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近30多年的发展,我国金融业在组织制度、管理制度、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技术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然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还停留在比较低的水平上,主要以政府引导为主,缺乏自主创新动力,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主体仍然是传统的存贷业务和结算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在我国商业银行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极低,中间业务发展仍处于以收付代理为主的劳动密集型阶段。因此本文针对前人的研究结果和我国商业银行的现实状况,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进而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一)收入现状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变革、金融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银行业对中间业务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以及中间业务开拓力度的加大,近年来,我国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水平出现了逐年上升的态势,我国银行业正在逐步改变过去以存贷利差为主的收入结构,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中间业务收入日渐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重要领域,但尚处于低水平低效益发展阶段,尚未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支柱,而且存在很多问题函待解决,与发达国家中间业务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5%;法国里昂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为77%;英国巴克莱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为73%.2011年,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平均不到30%.

(二)产品开发现状

1.传统性服务品种占比大。如支付结算类、银行卡类、代理类和担保类业务品种等传统性服务品种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的主体中占品种总数的绝大部分;承诺类、基金托管类、交易类、咨询顾问类和其他类五类业务品种相对较少。以中国银行为例,其中间业务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当中处于佼佼者的地位,但从2011年各种产品对中间业务的贡献率来看,代理业务占45.6%,结算业务占15.4%,信用承诺业务占11.4%,银行卡手续费收入占11.8%,其他业务占15.8%,可见贡献率大的中间业务服务品种主要是传统性服务品种。

2.部分产品发展较快,如借记卡业务、理财产品和金融衍生产品等。近几年来,随着我国银行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日趋多元化、差异化,金融管制逐步放松,金融市场迅猛发展,综合经营推进步伐加快,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环境日益改善。同时,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加快了步伐,中间业务新产品不断被推出。

(三)立法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起步以及相关的学术理论研究都开始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但是直到2001年6月才出现第一个规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法规,即《商业以后中间业务暂行规定》,而且此规定与2000年颁布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管理指引》有许多重复交叉之处,两者对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的界定也稍显混乱。

在《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颁布以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时缺乏统一的政策依据,在诸多的行政干预下,各银行不能准确把握中间业务市场定位,对中间业务的开展始终持一种怀疑和观望态度。《暂行规定》的颁布,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提供了政策依据和保障,指明了发展方向。

2001年颁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我国商业银行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后,可开办金融衍生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有助于拓宽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路径,加快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创新的步伐;《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费标准,简化了审批程序,这必将对规范我国银行中间业务的收费,防止定价混乱和无序竞争,完善银行服务功能,提高盈利能力和竞争力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我国商业银行可开办的中间业务的种类及各类开办条件,清晰界定了各类担保承诺业务,经过批准即可开办各类衍生产品以及与证券保险相关的业务等,这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和经营思路,对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完善期服务功能,提高竞争能力,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有深远意义。

这次《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列出了投资银行业务,在不改变我国目前的金融体制,坚持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政策的前提下,通过中间业务的创新使我国商业银行介入资本市场并实现金融业可持续发展。2003年12月新修改的《商业银行法》在“我国境内的商业银行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业务,不得进行非自用不动产投资,不得进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中增加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次调整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中间业务收入占比逐年稳步提高,传统的以存贷业务为主的收入结构日益转变,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仍然停留在低效率阶段,普遍存在产品种类少、效益差、发展缓慢、服务功能不完善、收费不规范、市场竞争无序、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巨大等这样那样的问题。

(一)占比较低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的变革以及银行对中间业务重视程度的提升,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增长迅猛。这几年,作为我国最大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魂的中间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由2003年的84.96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635.9亿元,8年的时间增长了约7.5倍;而同期工商银行的营业收入总额从1240.87亿元增加到3094.11亿元,仅增长了约2.5倍。可见,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非常迅速,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同期营业收入的增速,但中间业务收入与其他各项营业收入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

2011年,受净利息差收窄影响,工商银行利息净收入为2458.21亿元,比上年减少172.16亿元,同比下降6.5%,占营业收入的79.4%.实现非利息收入635.9亿元,比上年增加164.32亿元,增长34.8%,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提高5.47个百分点至20.55%,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51.47亿元,比上年增加111.45亿元,同比增长25.3%,对营业收入的贡献率为17.82%,比2010年末提高3.63个百分点,在基础业务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的同时,实现了收入结构和业务发展方式的转型优化。[不悔网]投资银行、银行卡、对公理财、担保及承诺等业务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其中,投资银行业务实现收入125.39亿元,比上年增加45.11亿元,同比增长56.2%,在中间业务收入中的占比提高到约19.72%,在国内同业中位居首位,这主要是由于投融资顾问、常年财务顾问和企业信息服务等业务收入持续增加,以及短期融资券等企业债券承销发行规模较快增长所致;银行卡业务收入94.08亿元,比上年增加22.09亿元,同比增长30.7%;对公理财业务收入44.42亿元,比上年增加16.54亿元,增长59.3%,增长幅度最大;担保及承诺等业务实现收入23.96亿元,比上年增加5.47亿元,增长29.6%,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结算清算及现金管理、个人理财及私人银行、代理收付及委托和资产托管业务收入实现稳步增长,2011年实现委托理财业务收入58.34亿元,各项代理收入86.51亿元。承销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余额达1424亿元,市场占比第2009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比较活跃,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中间业务及其手续费与佣金收入也得到了很大的创新和提高,这为我国商业银行提供了较为丰厚的收益。2011年,中行、工行、交行、建行、招行、民生、深发展等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水平与国内其他银行相比较高,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15%以上,但是最高的中国银行其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也不过31.58%,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

2011年,中国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达到31.58%,较上年上升2.95个百分点,从宏观来讲主要是由于我国金融体制的优化、经营环境的改善以及法律法规方面不断完善等原因,从银行自身来讲主要是由于产品创新力度的加大、新型中间业务的兴起以及传统中间业务的持续增长势头等因素造成的。

(二)尚未成为业务支柱

工商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长期处于偏低状态,2003年-2011年,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最低为2004年的7.7%,最高也不过是2011年的20.55%;从绝对数上看,即使是中间业务收入最多的2011年的635.9亿元,与同期各项表内资产业务收入相比,不仅较利息收入的2458.21亿元相距甚远,也与债券收入存在明显差距。可见,传统的存贷利差收入仍然是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收入的主体部分,中间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以及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利润的贡献度还比较低,并且尚未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支柱。

(三)功能不很完善

随着国际金融形式的转变,我国金融体制的变革以及存贷利差收入日渐变窄,中间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各银行正在逐步加大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的开发和创新力度,但是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传统的中间业务如结算、银行卡、代收代付、代客债券买卖、代客外汇买卖、担保代理等的业务收入仍占绝对比例,其他中间业务诸如代客衍生金融工具、商人银行、转贷费收入等业务种类少,层次低,无法满足企业和个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在继续保持传统中间业务良好增长势头的同时,大力开拓其他各类中间业务,填补各类金融服务的空缺,日益完善我国金融创新体系。

2011年,在工商银行的中间业务中,结算、代理、银行卡三项传统业务的业务收入分别占中间业务总收入的24.71%、20.42%和15.93%,总和超过了其中间业务收入的一半。而那些既需要较高的技术含量,又可以带来较高投资回报的投资业务、投行业务、信息咨询业务和资产证券化业务等新兴中间业务很少,银行主要是依靠自身的网点优势,已经发展起来的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等条件,很少利用信息、技术、人才等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多功能的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从客观方面来讲,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政策,金融创新是政府推动的过程而非自主创新,缺乏动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金融法律法规不完善并且金融政策对银行中间业务的经营范围有严格的限制。

从中间业务收入的各项构成来看,在近两年中,我国商业银行以银行卡、支付结算和信贷承诺类收入为主的传统中间业务发展较为平稳。新兴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缓慢,传统类中间业务收入在中间业务总收入中所占比重有所下降,投资银行业务增长迅猛。其中,随着银行卡普及程度的提高以及用卡环境的改善,银行卡类收入在传统中间业务收入中增长相对较快。2011年工商银行实现银行卡业务收入94.05亿元,同比增长30.7%.中国银行在2011年实现银行卡业务收入60.91亿元,同比增长26.16%.银行卡业务平稳增长主要是由于,这几年银行卡消费额大幅增长带动消费回佣以及分期付款手续费等收入增加,以及发卡量较快增长而引起的银行卡年费收入增加。

2010年我国资本市场出现深度调整,2009年以来由于资本市场迅猛发展所引起的传统的中间业务增长明显减缓,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经历了严峻的考验。

(四)收费混乱

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束缚并且公众金融意识薄弱,商业银行提供中间业务从而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的观点至今尚未完全被广大客户接受,再加上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各商业银行缺乏统一的收费标准,收费普遍偏低,无序竞争严重。所以目前,规范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切实改变无偿服务的观念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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