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有控股公司控制体系的核心手段
母公司控制子公司的手段主要有股权控制、人事控制、财务控制、战略控制、决策控制、文化控制。其中前三个控制手段组成了国有控股公司控制体系的核心手段。
1、股权控制
股权是控股公司对子公司控制的法律基础。股权控制是基础性的控制手段,其他都是衍生的控制手段。股权控制一般分为两类:绝对股权控制和相对股权控制。所谓绝对和相对都是指国有控股公司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占该公司的比例。按照一股一票的原则,拥有子公司51%的股权为绝对股权控制。而在股权分散的情况下,只要取得某一公司相对多数的股权就可以实现控制。具体需要达到控股的份额视股权分散的程度而不同。在拥有少数股权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表决权的特殊规定实现对子公司的控制。比如一般规定优先股没有表决权,特殊的持股者(如有明显的资金、技术、无形资产、市场渠道、管理经验等方面优势的股东)有加倍甚至更高的表决权等。所以,掌握加倍表决股权,就可以用少量持股实现控制。
2、人事控制
对子公司包括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经营职位的控制进而对董事会的控制是控股权的延伸。拥有控股权是人事控制的基础,人事控制则是其实施其他控制的落脚点和组织保证,是对子公司进行控制的最基本、最重要、最实用的手段。人事控制主要包括对子公司董事会的构成的控制、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控制、对子公司董事长、监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经营职位人选的控制,通过人力资源政策和措施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3、财务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控制的最终效果都要反映到财务指标上来。财务控制的目的是掌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并通过对资金状况分析掌握整个公司的业务运行状态,确保控制目标在财务指标的实现。财务决策直接决定了母、子公司的利益所得。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和财务政策直接的控制;二是借助于各种内部关联交易,如转移价格机制、提前或延缓支付、公司内借贷及利息偿还等机制的运作,来实现公司整体目标;三是母公司利用内部资金调剂网对子公司资金供应的控制。财务控制以对子公司财务活动的约束、检查或纠偏为手段,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全面预算控制,财务目标控制,财务制度控制及审计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