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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秦汉社会的山林保护意识

2013-04-10

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又有题为《木日》的内容:

木日  木良日,庚寅、辛卯、壬辰,利为木事。其忌,甲戌、乙巳、癸酉、丁未、癸丑。

六六

口口口口口寅、已卯,可以伐木。木忌,甲乙榆、丙丁枣、戊已桑、庚辛李、壬辰*[镸+桼](漆)。

六七木良日和木忌日的形成,反映“伐木”所受到的限制。榆、枣、桑、李、漆作为具有经济意义的树种,砍伐尤其有严格的禁忌。

《月令》是集中体现民间礼俗禁忌的文化遗存。《汉书·元帝纪》记载,汉元帝初元三年(前46)六月,因气候失常,“风雨不时”,诏令:“有司勉之,毋犯四时之禁。”又永光三年(前41)十一月诏书以地震雨涝之灾,责问:“吏何不以时禁?”唐代学者颜师古解释说,所谓“时禁”,就是《月令》中所规定严令禁止的内容。⑹《汉书·成帝纪》也记载:阳朔二年(前23)春季,气候寒冷异常.汉成帝颁布诏书指责公卿大夫等高级行政长官“所奏请多违时政”,要求“务顺《四时月令》”。对于所谓“多违时政”的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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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81页。

⑵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九店楚简》,中华书局,2000年,第186页。

⑶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第197页。

⑷《说文·未部》:“未,味也。六月滋味也。五行,木老于未。像木重枝叶也。”

⑸参看王子今:《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疏证》,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37、236、503页。

⑹颜师古注:“时禁,谓《月令》所当禁断者也。”

责,也有学者解释说,“时政”就是《月令》。⑴汉哀帝初即位,李寻就灾异频繁发表意见,以为“四时失序”,与“号令不顺四时”有关。他批评“不顾时禁”的行政失误,强调应当“尊天地,重阴阳,敬四时,严《月令》”。他说:“今朝廷忽于时月之令。”又建议皇帝身边的臣下都应当“通知《月令》之意”,如果皇帝颁布的命令有不合于“时”的,应当及时指出,“以顺时气”。李寻的奏言,也强调了《月令》的权威。李寻自称曾经“学天文、《月令》、阴阳”,可知西汉时《月令》已经成为专学,被列入正统教育内容之中。

《吕氏春秋》有《十二纪》。《吕氏春秋·序意》写道,有人问这部书中《十二纪》的思想要点,吕不韦有明确的回答。他说:“尝得学黄帝之所以诲颛顼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为民父母。盖闻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纪者,所以纪治乱存亡也,所以知寿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验之地,中审之人,若此则是非可不可无所遁矣。天日顺,顺维生,地曰固,固维宁,人曰信,信维听。三者咸当,无为而行。行也者,行其理也。行数,循其理,平其私。”也就是说,要调整天、地、人的关系使之和谐,要点在于无为而行。吕不韦的这段话,很可能是当时说明《吕氏春秋》中《十二纪》写作宗旨的序言,全书的著述意图,自然也可以因此得到体现。《吕氏春秋》的《十二纪》系统地

说明了一年十二个月的天象规律、物候特征、生产程序以及应当分别注意的诸多事项。其中涉及生态保护的内容,特别值得我们重视。例如,孟春之月,“命祀山林川泽”,又“禁止伐木”。仲春之月,“无焚山林”。季春之月,“无伐桑柘”。此外又有仲夏之月不许烧炭,季夏之月禁止砍伐山林等规定。

《逸周书》的《周月》、《时训》、《月令》等篇,以及《礼记.月令》、《淮南子.时则》等,也有大体相近的内容。”

《吕氏春秋·孟春纪》:“孟春行夏令,则风雨不时,草木早槁,国乃有恐。”《季春纪》:“季春行冬令,则寒气时发,草木皆肃,国有大恐。”《仲夏纪》:“(仲夏)行秋令,则草木零落,果实早成,民殃于疫。”《仲秋纪》:“仲秋行春令,则秋雨不降,草木生荣,国乃有大恐。”《淮南子·时则》:“孟春行夏令,则风雨不时,草木早落,国乃有恐.一季春行冬令,则寒气时发,草木皆肃,国有大恐。”仲秋行春令,则秋雨不降。草木生荣,国有大恐。”违背了“时序”、“时政”,则可以导致山林“草木”的生命秩序的破坏,由此甚至可能危及国家的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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