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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整体作战背景下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编辑:sx_shangjianm

2016-03-22

整体作战法的关键在于依托信息化的网络设备,因此,信息化建设在整体作战的深入开展中就显得尤其重要。由编辑老师为您提供的整体作战背景下的信息化建设,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信息化的进一步建设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公安机关完整的数据库

以前公安机关的数据和大量的基础信息主要是记录在纸质材料上,这样的记录既不便于保存,也不便于检索。采集方式主要是靠人工完成,费时耗力,效率低下。随着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开展,金盾工程的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在信息化的建设上已经打下了初步的基础,公安机关各个业务部门的基础信息和数据都放在信息化的平台上,采集后,可以全警公用。极大的改善了过去采集后使用范围有限、存储范围有限和应用人员有限的情况。通过现代化的数据库来促进公安机关各项技术手段的融合,让信息技术真正成为推动公安机关各项技术手段融合的强大动力,并为其提供融合的平台。

(二)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准确度

排查是公安机关最常用的一种侦查手段,但是,传统的排查手段开展时由于历史条件所限,要求大量的警力投入,漫天撒网大兵团作战成为一种常态。现在依靠整体作战法、依靠信息化建设,通过网络信息碰撞对比、关联查询,尤其是对空间信息的提取,结合基础资源数据库,进行排查线索的升华利用,根据产出的相关线索和情报实现排查的精确化。甚至能对当前的犯罪情况进行及时预警实现对重点人员的动态管控、轨迹分析和图形展现。结合信息化网络探索和开展网上摸排、串并案和查证等信息化形势下的新战法。

(三)提升公安指挥体系的反应速度

在公安机关各级指挥体系中全方位的应用信息化技术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安指挥体系在接报案以后的反应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反应,掌握犯罪分子逃拖的方向,迅速的发出对应的指令,也是提高基层机关响应速度的重要举措。信息化的建设可以有效连接指挥机关、案发现场和一线民警,使公安机关的指挥体系运作发生革命性的变化,也是河南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的基础和支撑。

河南公安机关最早提出整体作战法时主要是应用到命案攻坚当中的。信息化建设的深入进行和信息技术的进步丰富了整体作战法的内涵和外延,因此河南公安机关强化了公安机关“命案攻坚是龙头、打击犯罪是主业”的理念,紧紧围绕着最大限度的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足感这个中心,可以说在运用整体战法的过程当中在在打防工作、警情应对、紧急情况处置等长期困扰公安工作发展的机制性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也可以这样说整体战法的深度应用当中如果有了信息化的帮助和推进,技战法将会更加丰富,警务机制改革将会更加顺畅。在“整体作战法”的体系中,要用信息化引领组织指挥、部门联动、技术支撑、基础建设、执法办案、队伍管理等,各类重大警情和急难险重任务也要充分发挥信息化网络的作用。信息化的建设要以实际工作需要为指导,最大限度的切合基层的工作实际,提升整体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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