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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整体作战背景下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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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2

二、进一步开展信息化建设需要围绕以下几个重点开展。

(一)深入推进警务机制改革

在整体作战法的深入开展当中,以信息化为引领,以警务机制为依托,加强派出所和基层警务室的基本战斗实体建设,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技术水平,健全领导机关的组织指挥体系。在这个工作当中,主要做好以下四点:

1.加强建设派出所。派出所是处于公安机关最基层的作战单元。长期以来警力缺乏是困扰派出所工作的顽疾,随着警务机制改革的推进,城区警力向基层倾斜,是这个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使派出所在案件的侦破能力上大为提高,甚至是命案也可以在派出所得以侦办,这说明派出所已经成为打击违法犯罪的主阵地,也已经成为整体战法当中发挥作用的最基本单元。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派出所的工作开展在法律规定上存在缺失,使法律规定和派出所尤其是城区派出所的职责相符合,是限制派出所发挥作用的最大障碍。派出所是与案件现场接触最直接的基层单位,但是在指挥体制上对有关的业务警种缺乏调配和指挥的权限,通过整体作战法的推广,使派出所的警力得到加强,并且打破了警种的限制,使派出所在作用发挥中更加得心应手。

2.加强信息化背景下的业务警种建设

各个警种在相互配合当中发挥最大限度的整体战斗力是推行整体作战法的精髓。业务警种要适应信息化给公安工作带来的新局面和新变化,深入探讨联动协作机制,以实战为目的,加强自身的技战术水平提高,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在发挥传统技战术的前提下,探索在信息化背景下的公安业务方法创新,使技侦、网络安全监察和街面监控系统能够在案件发生后为侦破提供帮助。

(二)完善信息化支撑下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

整体作战法下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指挥层级的简化,简而言之就是中间层级的存在。其次是在以人力聚集为基础的传统反应模式基础上,完善以信息化为支撑的扁平化反应机制。

1.组织指挥平台建设

在硬件设施上注重建立科学的指挥通信系统,通过信息化网络实现层与层之间的互通,指挥中心与部门单位之间的互通。完善视频监控系统中心,通过文职人员招聘方式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对于一般的刑事和治安警情,通过信息系统扁平指挥到具体警务人员,及时处置现场问题。重大案件和紧急警情则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不同警种和更大范围的警力进行处置。通过视频监控平台和110指挥中心指挥市局、派出所和警务人员进行指挥和处置。

2.警情预案的建设

按照指挥统一的原则,根据警情的不同建设快速反应流程体系,结合实际的警力情况,探索不同警情、不同任务下的快速反应体系。借鉴以前案件的处理经验,建立不同警情和任务下的快速反应流程,制定相应的预案。并且通告全体人员。一旦发生重大警情和急难险种任务各个警种和后勤保障能够在第一时间到位,做到快速反应、相应适当。

3.快速反应力量的建设

任何措施的采取都离不开具体执行的工作人员,快速反应使用警力更是如此。根据不同情况,各个警种和部门都应有相应的预案和职责。警务机制改革后派出所的职责权限有所扩大,加上派出所的地理优势使得派出所不论从法律依据上还是从现实条件上都是快速反应和前期处置的主要依托。因此在平时的工作当中要求派出所能够根据辖区的具体情况,科学的布置力量,依托视频监控平台,快速高效的处置一般案件和重大警情的前期处置工作。围绕重大警情和重大刑事案件,刑侦、治安、技侦、网监和交巡警都要在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支撑下,快速准确的完成处警需要解决的阶段目标,最终达到警情的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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