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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领土和海洋权益的政治经济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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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8

三、中国与东南亚五国在南海的争议

中国与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尼等东南亚五国之间存在着南海争议,涉及岛礁、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及海洋资源等问题。20世纪70年代以前,这些国家对中国拥有南沙、西沙主权总的来看并未表示异议。然而,随着国际海洋法的发展及60年代末南海探明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后,它们都对南海提出了各自的权益要求,南海争端由此而生。70年代末中国开始积极进行外交维权交涉,中越之间曾于1974年、1988年分别在西沙、南沙发生两次海上军事冲突。

冷战结束后,世界各国开始普遍把发展经济作为首要任务。随着对油气需求的迅速增加和对海洋资源认识的空前提高,越、菲、马等国率先加强了对南沙海域岛礁和海洋资源的争夺与控制。中国则在1992年公布《邻海及毗连区法》,以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1994年中菲之间爆发美济礁事件,南海争议一时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此形势下,中国与有关各国开始为解决南海争议做出尝试。90年代初中国正式提出了通过“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解决南海争议的主张;1994年又在中国-东盟外长对话会上全面提出了解决南沙争议的立场,表示愿与有关国家根据国际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原则和平解决南海争议,并受到东盟各国的欢迎。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各国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2004年11月,中菲签署在双方争议地区共同勘探油气资源的协议;2005年3月,以三国石油公司签署南海联合地震工作协议为标志,中、菲、越三国朝着“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近两年来,在世界金融危机背景下,南海争议有所抬头,中、菲、越间共同开发计划陷入停滞,有关国家在渔业、油气勘探等方面的摩擦频频发生,但这并未扭转南海总体稳定的基本形势。

纵观南海争议约40年的演变历史可以发现,南海争议表现为复杂的主权争议和多种利益之争,解决难度很大。争议不仅存在于中国与东南亚五国之间,而且存在于五国中的某些国家之间。此外,一些国家与国际石油公司在南海争议地区进行“合作开发”,致使情况变得更为复杂。由于这一海域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又有通往中东的重要海上通道,加上争议各方所持法理严重对立,南海争议呈不断增多的趋势。

但也应看到,冷战结束以来,南海争议虽然时起时伏并逐渐升温,但在总体上仍得到了较好的控制。近20年来,南海没有出现过重大军事危机,更没有爆发任何军事冲突。争议国家之间政治经济关系的持续发展,中国与东盟总体关系的不断加强,①对于平抑南海争议起到了重大作用。

作为南海争议中的大国和主要当事国,中国的相关政策对争议的发展举足轻重。长期以来,为给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为促进东亚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中国对南海争议一直采取克制态度,提出了诸多和平解决争议的主张。近年来,中国更进一步提出要使南海成为“友谊之海”、“合作之海”。中国所采取的政策,对于缓和南海争议功不可没。②

随着中国-东盟关系从一般对话发展到战略伙伴,随着双方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南海争议已经成为战略伙伴成员之间的争议。这一重大变化对于解决南海问题具有深远的影响。战略伙伴关系要求争议各方更多从长远利益出发,努力使局部分歧服从区域合作大局,积极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从这样的高度看待南海争议,虽然其未来解决的路途仍不平坦,但对其前景也许可以抱一种更为乐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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