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论文 > 法学论文 > 劳动保障论文

拖欠民工工资中的法律问题探究

编辑:

2014-05-13

向主管部门举报也是可以运用的方式。政府可以依据举报对违法企业予以制裁。如北京市建委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对建筑企业恶意欠付民工工资并造成社会影响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予以清出北京建筑市场。

应当看到,我国法律对于拖欠民工工资的制裁仍有进一步强化的必要。拖欠民工工资中的法律问题一方面是对工资拖欠的追偿仅限于对拖欠额度的补发上,甚至连补发都难以足额,而如果追偿成本、拖欠利息、拖欠造成民工的损失等在事实上都得不到救济,这在某种程度上无异于鼓励拖欠。另外,可以运用刑罚制裁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人,通过严厉的惩罚来制止和消除这一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在这方面,新加坡的法律为我们提供了参考与借鉴。新加坡法律规定:雇主以预付为由,对工资做出利息之类的扣除或者在工作地点向劳动者出售商品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或者1年以下徒刑;且可两者并处;克扣劳动者工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或者6个月以下徒刑,且可两者并处。

相关推荐:

谈谈劳动纠纷诉讼时效

免责声明

精品学习网(51edu.com)在建设过程中引用了互联网上的一些信息资源并对有明确来源的信息注明了出处,版权归原作者及原网站所有,如果您对本站信息资源版权的归属问题存有异议,请您致信qinquan#51edu.com(将#换成@),我们会立即做出答复并及时解决。如果您认为本站有侵犯您权益的行为,请通知我们,我们一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