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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占庭农业法译注

编辑:sx_wangha

201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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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占庭《农业法》是拜占庭帝国法律史上一部实用性的法律汇编手册。 它出现于公元8世纪左右,由伊苏里亚王朝时期的法学家汇编成册。
  关于《农业法》的成书年代与编纂者,是学术界争论颇多的问题。最早发现的《农业法》版本,是14世纪拜占庭帝国立法汇编《法学六书》(ἑξάβιβλоς)的附录文件,据此学者们推测该法出自六书编撰者——萨洛尼卡城大法官君士坦丁•哈门诺布罗斯(Κωνσταντίνος Αρμενόπουλος,1320年—1383年)之手。德国学者扎哈利亚•冯•林根绍尔(Zachariä von Lingenthal)在《希腊罗马法律手稿史》(Historiae Juris Graeco-Romani Delineatio)一书中最早提出,《农业法》成书于8或9世纪,由私人编纂而成,其观点得到不少学者的支持。 后在《希腊罗马法律史》(第三版)中,他又将该法的成书时间锁定为8世纪40年代,并归于伊苏里亚王朝皇帝利奥三世与君士坦丁五世的立法成果。 英国学者阿什布尔纳保守性地同意林根绍尔视《农业法》为官方立法的观点,但他认为该法出现于8到9世纪之间。 前南斯拉夫拜占庭学者乔治•奥斯特罗格尔斯基(Georgije Ostrogorski)认为,《农业法》是由拜占庭皇帝査士丁尼二世颁布的官方法典。 苏联学者E. 李普什茨(E. Lipshitz)在综合考察前人的观点后,提出《农业法》成书于8世纪后半期。尽管此问题至今仍无定论,但是正如陈志强先生所言:“在没有发现新的历史资料之前, 对《农业法》成书问题的讨论不再会产生学术上的突破, 对该法编者的考证充其量也仅是一种推测, 缺乏学术意义, 特别是一些学者为该法成文时间发生的争论仅涉及几年或十几年的短时段, 并不影响我们考察《农业法》之上百年或数百年影响问题。” 综上,笔者认为,根据文本的语言文风、用词特征,以及与埃及纸草文献和其他历史手稿的比较,《农业法》应为帝国官方法律系统内的法学家或法律职业者们,为便于司法实践中的操作,选取前代罗马法、査士丁尼法典以及地方习惯法法规编纂而成的具有中世纪“粗俗法”性质的,通行于帝国全境、高频使用于帝国部分行省,具有官方立法性质的法律汇编。它的成书时间为8世纪。
  这部法律汇编,以拜占庭村庄内的农事关系为调整对象, 主要处理农村中土地所有关系或土地占有关系,规定了土地生产者的身份、地位及权利。它以法律的形式,真实地反映了拜占庭帝国村庄内部生活的一般状态, 对拜占庭帝国的农村生产生活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并在此后相当长时间内通行于拜占庭帝国,是研究拜占庭帝国农业经济史最为重要的历史文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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