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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宿迁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通知

编辑:

1970-01-01

(三)申领须提供材料

1、填写完整的《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考生可登录宿迁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家-表格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

4、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在《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5、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读大学生,须提供学生证,其现学历以其考取该学校之前学历为准)。

6、如具有专业、执业技术资格(如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复印件及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四)申领地点

地区 申领地点 联系电话
泗阳县财政局 市民服务中心双子楼东楼905室(县政府大楼后面) 85214494
泗洪县财政局 泗洪县财政局106室 86223017
宿豫区财政局 宿豫区财政局102、103室 84465537
宿城区财政局 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财政局窗口(宿城新区吉林路和渤海路交叉处、海天翡翠城西南侧) 80903013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宿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09室(人民大道888号) 88859967
宿迁市财政局 宿迁市财政局500室 84363054

三、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通过2016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2017年开始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我局将在“宿迁会计之家”微信平台及时推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信息,请广大考生搜索并关注“宿迁会计之家”微信号,以便及时了解会计培训工作动态。

四、其他

1、各县、区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周密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做好2016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发放工作,在证书申领和发放过程中,要从方便考生角度出发,尽可能为考生提供方便、便捷、周到的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2、各县、区财政局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提醒考生关注“宿迁会计之家”微信公众号,并为考生关注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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