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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众筹与众包:金融新范式

编辑:sx_jiyx

2016-06-28

“共享经济”关键是要有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接下来为大家介绍P2P、众筹与众包:金融新范式

P2P、众筹与众包:共享经济金融新范式

近年来,随着Uber、Airbnb等风靡全球,以共享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正全面影响着居民的日常生活。而在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下,以P2P、众筹、众包为代表的金融新范式,带动共享经济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愈加广阔,影响更加深远。

一、共享经济的概念与范畴

共享经济(Sharing Economy),也叫协同消费,该理念由美国学者马科斯·费尔逊(Marcus Felson)和琼·斯潘思(Joe L. Spaeth)于1978年提出,通常是指人们利用互联网平台有偿公平地共享物力人力等社会资源,彼此以不同的方式付出和受益,从而共同享受经济红利的一种商业模式。

“共享经济”关键是要有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个体借助这些平台,可以交换闲置物品资源,分享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或者向企业(个人)为某个创新与公益类项目筹集资金等。在该模式下,产品所有者和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连接”,通过互联网个人物品使用权暂时发生转移进而实现合作或互利消费。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共享理念影响力日益扩大,使得可利用互联网平台更加高效地对车、房、资金、人力等资源进行整合分享,让共享经济变得备受关注。

同样,经济决定金融。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各大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也开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以P2P、众筹等融资新模式,进一步为各方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以众包方式,汇集各方智慧和创意,进行信息搜集和项目开发,进而加速资金融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促进普惠性的共享金融快速发展。

金融新范式

二、P2P:共享金融的典型范式

(一)P2P融资业务的定义

P2P融资(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是借助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信息匹配和交易撮合,实现个体之间、个人与企业或企业与企业之间直接信贷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是当前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P2P融资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2006年,我国正式引入P2P。早期,国内P2P业务主要为民营互联网公司借鉴英国Zopa和美国Prosper、Lending Club等经验,通过搭建信息平台进行小额借贷资金撮合。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火爆,P2P近年来呈现爆发式增长,包括多家上市公司、招行、民生等银行系、券商系、保险系等诸多资产管理领域传统巨头和电商、第三方支付、小额贷款公司等纷纷进入P2P融资领域。

从融资规模看,2015年,我国P2P借贷行业累计交易规模约为9750亿元,是2014年(3000亿元左右)的3倍多。从平台数量看,平台数量快速增长,但风险持续暴露。截止2015年末,国内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3657家,其中正常运营的有1924家,较去年年底增长74.1%;但是正常平台仅占到全部平台的52.6%,较去年同期(49.8%)增长了2.8个百分点。从客户规模看,2015年,我国P2P融资参与人数首次突破千万。其中,活跃借款人和投资人分别在280万和720万左右,分别为去年的3.5和3.1倍,月度借款人和投资人平均增长幅度分别在9.2%和7.7%左右。可以说,无论从融资规模、平台数量还是客户数,我国P2P规模均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P2P市场。

(三)P2P融资的特点和未来走向

相比于传统银行信贷业务,P2P融资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一是可以满足银行传统渠道无法覆盖的小微企业及个人长尾群体的融资需求;二是可以满足利率市场化不完善下客户高收益投资需求;三是借助信息技术发展,通过互联网渠道低成本实现借贷双方信息共享,在IPO和债券等渠道外实现直接融资撮合交易;四是在资产证券化未市场化的背景下,银行借此通道释放信贷规模、规避存贷比限制、同时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的尝试。

整体上看,虽然近期P2P出现一系列问题,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行业洗牌在即。但在监管层鼓励、包容和支持态度的指引下,未来P2P融资有望成为继银行信贷、IPO和债券市场直接融资外,践行共享金融理念,服务小微企业和长尾群体的重要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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