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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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2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测验》和《计算机应用测试》,其中报考船艇轮机、车辆驾驶岗位的人员,只需参加《基本素质测验》。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201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将于2012年11月2日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1日、2日进行,具体见准考证的时间安排。

(三)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报考后勤事务岗位的人员,具有C照(不含C2)及其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以单独加分(加10分)的形式纳入考试成绩。一旦发现报考人员在该项目上做虚假陈述,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组别报考情况,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3比例确定。

考生可于2012年12月20日上午10:00以后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 www.shrc.com.cn)查询成绩。

(六)考试成绩合格者,在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面试。报考技术保障类岗位的人员在面试阶段进行相应的岗位技能测试。

(七)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公示和人员聘用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公务员网”、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区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

五、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薪酬详见《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招聘政策详见《2012年上海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

政策咨询电话: 32511357,32511358

考务咨询电话: 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4006228888×6

监督电话:24022556

特此公告。

附件:

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doc
文件类型: .doc 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doc (35.50 KB)
201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xls
文件类型: .xls 201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xls (41.50 KB)
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doc
文件类型: .doc 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doc (39.50 KB)
201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doc
文件类型: .doc 2012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doc (69.00 KB)

上海市公务员局

上海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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